起初馮觀也根本不怵,自己根本沒做錯什麼,反倒是平白受了天大委屈。又怎麼會怕對方告?可雲貫縣令的判詞,卻讓他如墜冰窖:
「馮觀貪色買親,誘民毀約;遇爭不閉門思過以待官府,反而先行趨趕,誘發鬥毆;此後復率眾窮追不捨,致二命隕於河下。雖非親手殺之,然死者之亡,皆由觀起。依律,當以「鬥傷致死』從輕減一等論處,流放或服苦役。」
雖被判流放,但馮觀又有一等爵公士身份,於是免受流放之苦。
只是被剝去爵位,貶為庶民,收監三月。
原本馮觀只要老老實實的在牢獄裡呆滿三個月,就能重獲自由了。
但偏偏……
就在他被關押期間,牢房裡競然有人越獄!
不知怎麼的,他腦袋一熱,也跟著跑了出去。
結果可想而知。
不出半日,他就被官府重新抓了回來。
這次的判決,更是殘酷。
「不思法網之尊,不念官府寬仁,竟於旬日之間,潛壞囹圄,試圖越逸。法者,王之公器,國之經緯。入獄者,所以贖罪也;守法者,所以全命也。觀以戴罪之身,行叛法之舉,是謂目無君長。心無綱紀,依律當斬。然其身負兩命,復有拒閉之狀,著即剝去髮膚,施以黥。劓,加具五刑,後棄市於雲貫南門,以儆效尤。」
馮觀在信中將這兩段判詞一字不落地抄錄了下來。
原本聽聞判決後,他只覺天旋地轉,萬念俱灰。
但又忽的想起,之前聽聞的那道改撤帝陵郡的聖旨。
回到家鄉後,馮觀也沒有忘記依舊遠在冷山的李順。
一直託人打聽訊息。
聽聞冷山劇變,一城盡喪後,他還以為李順死了,默默傷心了好久。還為李順立個衣冠冢。不料後來又聽聞,李順跟著方詢一起回到了帝陵郡。
不僅成為師徒,還上演了一齣六顧徒門的佳話。
三公門徒,皇室宗親。
這層身份,宛若馮觀即將溺亡時抓到的最後一根稻草。
於是請人書信一封,萬里求援。
其實書信前幾日就已經到了,只不過彼時帝陵郡尚處在封禁之中,這書信也就被扣押下。
但隨著昨日帝陵重歸天地,這書信也就被送了過來。
「沒想到,老馮這一年來的經歷還挺豐富。」李順收起信箋,神色波瀾不驚。
李青則是有些惱怒:「我看這雲貫縣令就是個混帳,哪有這麼判的!取了媳婦,人沒了,自己還要坐牢……天底下哪有這等道理!」
然而接下來李順一句話,則頓時讓他有些目瞪口呆:「嚴格來說,這雲貫縣令判決沒什麼問題。」「不過嘛……」
「卻在兩可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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