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去,我馬上去哪兒啊?我又沒有這個人的聯絡方式!
弗雷迪不覺得這是個糟糕的選擇,承認肖途很有魅力。肖途有一張明星臉,還有著超強的體格,令人妒忌。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弗雷迪剛出門,就聽到幾個伴舞聊天,長的很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那個新人正在吹噓:「肖請我吃了一個高階西瓜,20多斤又脆又甜,我都沒見過那麼大的西瓜……」
弗雷迪感覺應該沒那麼巧,還是鬼使神差的上前問了一句。「你說的肖,是湖人隊的塞巴斯蒂安-肖嗎?」
克里斯-福特驕傲的點了點頭。「是啊,我們是好朋友,現在住在一起。」
弗雷迪笑問:「那你現在能聯絡上他嗎?」
「當然可以,他這個時間應該在家,打我家的電話就行。」
肖途此時正在家休息,準備晚上隨隊飛往客場備戰比賽,接到了弗雷迪的電話。
對方開門見山的說想要邀請肖途參演麥當娜的,肖途一聽都沒有思考,斬釘截鐵的拒絕了。
「抱歉,我沒有時間拍。我今天晚上就要飛去客場,NBA的賽程非常緊。而且我沒有演技,沒信心拍好。」
弗雷迪急忙說:「我看過你計程車力架GG拍的很好啊,你不先問問酬勞嗎?」
「不一樣,我拍士力架GG只需要做自己擅長的事。你說的肯定和打籃球沒什麼關係。你們為什麼不考慮克里斯拍呢?他是演員肯定擅長表演。」
這就叫義氣,肖途順便推薦了朋友。
克里斯去給麥當娜當伴舞的事他是知道的,從來沒問過關於麥當娜的任何資訊。他不想認識這個女人,更不想和她扯上任何關係,感覺會很麻煩。
至於酬勞,肖途估計拍這的價格肯定高不了。一首歌才多長時間啊?主角肯定是麥當娜,男人在裡面大概是充當工具人。
我堂堂NBA未來歷史第一人,拍麥奶的當工具人?這不妥妥的黑歷史嗎?
弗雷迪深吸了一口氣,忽然有種熟悉的感覺,對方是個和麥當娜一樣任性難搞的人。而且這不是砸錢能解決的事,肖途經常上新聞,紅成這樣的人一般不會缺錢。
職責所在,他還得做工作。「麥當娜可是歌壇新天后,你肯定聽過她的歌吧?我們找你拍的是爆紅的歌曲《Like A Virgin》的,一定能讓你的人氣變的更高。」
肖途不為所動,敷衍道:「我是籃球運動員,在娛樂圈那麼出名幹什麼?我真的沒有興趣,你不用再說了。我要掛了,我得睡一會兒,否則晚上坐飛機去東部會很難受。」
肖途說完就掛了電話,完全不在乎對方怎麼想。
他很喜歡流量,卻要看流量是怎麼來的。如果是麥可-傑克遜找他拍,他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和麥當娜合作,他預感是個坑。
他不瞭解麥當娜,只聽過一首《死侍與金剛狼》裡的插曲。他挺喜歡那首歌,卻不喜歡麥當娜這個人,未來她在私生活方面的口碑太差了。
原來不只是在90年代,她現在就盯上NBA的球星了?
麥奶找我拍,該不會是想要誘惑我吧?
肖途記得,羅德曼曾出自傳說感覺自己是「麥當娜浴缸裡的鴨子」。這種花花公子。精神病都覺得自己像個男妓,肖途只想離這些破事遠遠的。
他想要走的是氣質男神成名路線,不是羅德曼那種癖好獨特,我行我素的成名路線。
我可是能穿越時間線的征服者肖,來這裡是為征服NBA。如果我被麥奶玩了,豈不是會留下人生汙點?
。球打神中集得我,鍵關很賽比場下,了管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