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妖》第11章 還能這麼玩?(1)

作者:傲骨鐵心·2個月前

第11章 還能這麼玩?

哎?

這話問的。

明明聽著沒道理,偏是叫趙安啞口無言,連帶著吳老二的形象也變得高大起來,恍若隱世的掃地僧。

這見解,一般人真想不到。

歪理也是理。

見趙安不吭聲,吳老二咧嘴一樂:「小子,你仔細琢磨琢磨,是不是這個理?」

趙安無奈道:「理是這麼個理,就是,就是就是連清淤這種事都要攤在百姓頭上,縣裡未免有些過份了。」

吳老二不以為然:「過什麼份?不攤在百姓頭上難道要縣裡出錢不成?縣裡要是有錢的話,養你們這幫人做什麼?」

「」

趙安越聽越迷糊,明明吳老二說的每個字他都明白,怎麼合一塊聽著那麼彆扭呢。

聽他意思這稅務局上下百多號人是因為縣裡沒錢才養著的,那要縣裡有錢的話,整個單位直接就裁了?

這什麼邏輯?

世上哪有沒錢才養人的道理!

「看,我就說你小子不明白的事多著,你也別急著說老頭子講的不對,就拿咱們這稅課司來說,你小子真以為是朝廷養著咱這百多號人啊?屁,都是縣太爺養著咱們咧!」

難得有個給人說教的機會,大半碗酒下肚的吳老二也是來了精神,小凳子一挪便到了趙安面前,拿手指了指上面,一臉你完全不懂的樣子。

「縣太爺為啥養著咱們?不就是因為沒錢指著咱們替他收錢麼。不光咱們稅課司,巡檢司。醫學司。僧會司那邊,還有縣裡的六衙牢房,上上下下千把號人,哪個不是縣太爺養著,朝廷給發過一文錢嗎?」

「這」

被吳老二這麼一說,趙安想起前世看過的一篇文章,說明清兩朝的縣衙除了被認定為官的縣令和佐貳官,其他人好像都沒有「皇糧」可領,全靠縣裡自收自支。

哪怕在吏部註冊的吏員也是如此。

原因就出在皇權不下鄉上面。

制度最開始是明太祖朱元璋定的,這位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大英雄擔心基層官員經常下鄉會侵擾百姓,因此規定基層官員非急務之事不得下鄉。

好心是好心,但地方上的事得有人做,於是就衍生了六房之類的機構,如此就得招募大量地方人員充入縣衙,確保衙門的正常運轉。

問題在於老朱給官員定的俸祿特別低,又不願意給地方招募的人員發工資,結果事情就演變為地方官員全權負責制。

不負責別的,就負責給縣裡招募人員發工資。

上面不撥款,下面又那麼多張嘴等著吃飯,基層官員能怎麼辦,除了想辦法從百姓頭上盤剝還能幹什麼。

純純的屬於好心辦壞事。

「朝廷不發錢,縣裡又要做事,你要縣太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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