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妖》第228章 先進辦法(2)

作者:傲骨鐵心·2個月前

府學那邊,根據趙安的指示,綠營兵將數百名城門失火殃及的「池魚」給單獨關到一邊,然後讓這幫「池魚」交錢寫認罪認罰書回家。

童主任那邊代表校長大人威脅「池魚」說什麼不交錢認罰的就別想回去過年了。

這話一說,本就被嚇的不輕的「池魚」們立即認罪認罰乖乖交錢。

畢竟,大過年的誰不想回家跟老婆孩子過。

卻也有幾個犟種認為自己沒有犯法,官兵沒有權力抓他們,所以他們也沒理由交錢。

可能是童主任幾個學官講話太過斯文,給了這幾個犟種敢大聲質問的勇氣,結果動靜傳到趙安這裡,皺眉過來詢問出了什麼事。

童主任忙指著一個四十多歲的傢伙道:「大人,這人不僅不肯交錢,還說官兵抓他是錯的,咱們給他補償才對。」

「你們要沒錯,為啥讓我們交了錢就能回家?」

見來了個穿七品官服的,不肯交錢的幾人雖然還犟著,但氣勢明顯弱了下來。

趙安打量了眼童主任指著的那人,問邊上維持秩序的一名府學工作人員:「這人在哪被抓的。」

那工作人員翻了翻登記薄,道:「回大人,這人是在香春樓被抓的。」

「噢,那就是嫖客了。」

趙安再次打量那人,發現這人隱隱有點官威,就是有領導的那股氣質,起碼科級的那種,不禁又問這人叫什麼名字。

工作人員低頭再看,說登記的名字叫胡有方。

趙安聽後猛的一喝:「胡有方!」

結果那個自稱叫胡有方的中年人兩秒後才有反應。

趙安心中有了數,隨口吩咐道:「派人去知府衙門。鹽政衙門。參署衙門凡是揚州大小衙門都讓他們過來認人,本官倒要看看這個胡有方是哪個單位的!」

言罷,盯著那「胡有方」道:「大清律嚴禁官員在外狎妓,若叫本官查出你是為官之人,必扒了你的官服。」

話音剛落,那胡有方就抖了一下:「我交,我交,我認罪認罰!」

趙安微哼一聲示意這傢伙到一邊寫認罰書去,目光移到第二個犟種臉上。

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是在賭坊被抓的。

「大人,小的就是平民百姓,你不用查小的,小的也不是不想交錢,實在是小的沒錢,實在不成大人我就關小的幾天,只要給飯吃就行。」

趙安聽後隨手一擺:「通知他家裡人過來,父母在就父母來,父母妻兒都在就全來,去的時候跟他家裡人把事說清楚,我們抓他的目的不是為了罰錢,而是為了挽救他,教育他,讓他知道錯誤。」

話說完,那年輕人猶豫了下決定還是認罰交錢的好。

其餘幾個見狀瞬間清醒,再也不敢犟。

「記住,是人就有軟肋,只要拿捏住他們的軟肋,他們就得乖乖交錢。」

這話是低聲對童主任說的,趙安心中很是得意,對付不願交錢的人先進辦法多的是。

也真不是為了這點罰款,而是真想讓這些人遠離不健康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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