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毋庸置疑。
官場再爛,只要官員形成統一認知,態度堅決,動員的力量壓也壓死那幫鹽販子了。
謝。楊非黃巢。
剿匪首要在於情報。
根據以往剿匪失敗經驗,趙安認為鹽匪之所以能屢剿不絕,關鍵在於他們在地方上盤根錯節的關係網。
一些地方的保甲。衙役兵丁,甚至一些低階官吏或出於利益輸送,或迫於威脅,或多或少成為鹽匪的眼線。
往往官兵未動,風聲早已傳到匪巢,再加上百姓對鹽匪的同情,專項打擊就很難奏效。
深知這一點的趙安將「異地用人」發揮到極致,並嚴厲推行下去。
即將甲縣衙役。巡兵調到乙縣,再乙縣人手調到丙縣,丙縣調到丁縣
與這些武裝衙役。巡兵一同調動的是同鹽有直接利益關係的基層小吏,再透過衙門自查方式監視可能與鹽匪私通的官吏,用這種臨時辦法切斷鹽匪從官方渠道獲取情報。
「異地用人」決定是以布政使司的「紅文」形式下發的,當然沒有明說是對付鹽匪,而是以整頓吏治為由對縣級官府自查自辦。
知縣這個主印官是無須調動的,一來知縣調動歸吏部管,布政使只有建議權;二來知縣是流官,通常一任只有三四年,即使在任期間與鹽匪有利益瓜葛,牽扯的也不會太深。
包括縣丞。主薄這兩個佐貳官。
畢竟謝。楊二匪在皖北做大已有二十多年,期間不知換了多少地方官。
那麼重點調動人員就是有緝私職責的巡檢,以及對鹽業有一定管理權的稅課司。
靈壁縣巡檢周正業是第一個被調動的相關人員,無須舉報也無須什麼線索便可認定此人與鹽匪有利益往來,因為靈壁縣的私鹽非常猖獗,猖獗到合法鹽商的鹽都沒辦法在靈壁縣正常銷售。
很快,代理鳳陽知府的安德順一紙調令便將周正業從靈壁調到懷遠縣。
作為基層小吏,周正業肯定不知省裡的大事,接到調令心中雖然納悶卻不敢違逆,只好收拾東西匆匆前往懷遠縣任職。
殊不知其前腳剛走,一隊從安慶撫標派來的精幹兵丁便接管了靈壁巡檢司,然後直接將該司巡兵直接繳械控制。
十幾名由鳳陽府派來的工作人員迅速入駐,這幫人二話不說以「整肅內務」為名不僅將巡兵分開審查,還將靈壁縣內所有保甲。驛卒乃至衙門的白役集中起來重新整編,將靈壁縣原有官府體系打了個粉粹。
對此,知縣。縣丞。主薄「三大佬」集體保持沉默。
因為,幾天前他們剛剛被召到府城開過會。
會議主持人是同知大人,但會議發言人卻是貴為從二品的署理巡撫趙大人。
趙大人在會上幾次拍桌子,甚至還摔了茶碗。
中心意思只有一個——「要麼跟趙大人走,要麼趙大人請你們走!」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