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掙扎,沒有那種緩慢的笨重感。
我好像......已經恢復了靈活!
接連幾天的衰老,讓我有點不敢相信,我忙抬起雙手,顫抖著摸向自己的臉。
感受到那熟悉的平滑觸感,我猶如做夢。
我甚至來不及思考,?奔跑?著衝出地下室,來到一樓衛生間。
鏡子裡......那個年輕的我,又回來了!
這才是我!
這才是我啊!
但是有些遺憾......我的頭髮已經掉光,赫然變成了一個光頭。
可即便如此,我仍覺得這比那個老態龍鍾的我,要好得太多!
在我臉上,終於綻開一個?燦爛到極致的笑容?。
這才是我的臉!
我轉身大步走向臥室,開啟臥室的衣櫃,取出一套熨燙得筆直的西服。我走進浴室,仔細洗去身上所有的血汙和衰敗的氣息。
擦乾身體,我如同在進行一場莊嚴的儀式,穿上襯衫,打好領帶,套上筆挺的西裝外套。
最後,我再次來到鏡子前,駐足許久。
這才是我。
我不該拖著那副殘破的軀殼,窩囊地死去。
我應該用現在這副軀體,拉著那些來殺我的人一起陪葬,然後這麼體面地告別人世。
收拾好心情,我走出浴室,來到沙發邊,拿起打火機和煙,熟練地掏出一支點上。
隨後,我大步流星走向車庫,開走了一輛麵包車。
既然要死,還能死得如此體面,我理當從容些。
車子駛入漸濃的夜色,我握著方向盤,叼著煙,為我自己挑選著落幕的地點。
在郊外轉悠了半天,最終,車子停在一棟廢棄大樓前。
這裡,是凌鋒斃命的地方。
他並非我所殺,但孟國華既然要用他的死來做文章,我認了也罷,反正這個罪名我也洗刷不掉。
或許我變成鬼,還能在這裡看到凌鋒。
我想他應該會嘲笑我,笑我死得比他還要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