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範小胖廣邀媒體記者,召開記者釋出會。
記者們都心中奇怪,範小胖前天不是剛剛搞了一個大新聞嗎,怎麼才過去兩天,又有大新聞啦?
不過,考慮到範小胖的熱度和流量,記者們縱使心中奇怪,但該來的還是都來了。
只是誰也沒有想到,今天的範小胖竟然會如此的石破天驚。
新聞釋出會剛剛開始,楊天真就代表著範小胖發出了戰鬥檄文:
“近期,網上不斷有人對我工作室的藝人範小胖進行造謠抹黑,散佈不實言論,對範小胖小姐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對這種惡意造謠、誹謗中傷的行為,我們決定不再忍讓,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
經過我們前期的調查取證,我們已經鎖定了20個造謠誹謗者。
現在我們要去HD區人民法院直接對這些人起訴,邀請你們一起去見證。”
楊天真的話簡直就是將一塊巨石扔進平靜的湖面中,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把在場的記者們都驚呆了。
這可是娛樂圈從來沒遇過的事情啊,什麼時候範小胖這麼猛了。
更關鍵的是,在座的記者平時在編寫新聞的時候,似乎、可能、好像,大概,都會或多或少地胡編亂造吧。
如果都和範小胖這樣較真,直接上法院起訴,那自己今後是不是也會吃官司。
一時間,記者們立刻炸了鍋似的,一個個拼命往前擠,把話筒遞給楊天真和範小胖。
楊天真看到群情洶湧,再次開口說道,“既然大家這麼熱情,那我回答三個問題。”
“范小姐,我是搜狐娛樂的記者,網際網路有言論自由,你們這樣直接將人告上法院,是不是太上綱上線了?”
楊天真拿起話筒,“你說的沒錯,網際網路是有言論自由,但這是不得誹謗造謠傷害其他人為前提,不得觸犯法律為前提。
我就問一句,如果有人在網上造謠抹黑你或者你的親人,你會怎麼做?
請注意,網上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縱容違法犯罪的行為。”
“范小姐,我是《南方娛樂報》的記者,明星作為公眾人物,觀眾天然就有對她們的隱私知情權,你這樣會不會是小題大做了?”
“這個問題我想請李律師來回答。”
坐在範小胖身邊的律師站了起來,拿起話筒說道,“
其實剛剛這位記者朋友說,明星沒有隱私權是不對的。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同樣享有隱私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這意味著,明星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都受到法律的保護。
然而,明星的隱私權與普通人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於明星的公眾身份,他們的部分個人資訊和私生活細節可能會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在這種情況下,明星的隱私權可能會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但請大家記住,這種限制並不意味著明星的隱私權被完全剝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