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縣城,開局返利一個億!》第179章 免費的律師(2)

作者:鍵來·20天前

“包工頭。他每天在群裡派活。”

“群聊還在嗎?”

“在。他昨晚讓我們退群,我沒退。”

律師讓他匯出記錄,又聯絡其他工人補充身份和出勤材料。商場專案部調出付款憑證,工程款已按節點付給承包公司,並不存在拖欠。

承包公司負責人接到律師函,當天下午便趕到臨時辦公室。

“這是包工頭個人招的人,不能全算公司的。”

律師開啟蓋有專案章的進場名單:“這些證件由你們報給專案部,工資表也有公司專案經理簽字。哪一部分是個人行為,請你寫下來。”

負責人不肯落筆,提出先支付十萬元,讓工人簽下結清證明。

老周剛要接話,律師把結清證明推了回去:“可以先付款,收據只寫收到十萬元。其餘欠款核對清楚後再處理。”

第二天中午,十二名工人收到了第一筆工資。承包公司同時提交剩餘款項的支付日期,中心把憑證和承諾書一起歸檔。

飯店服務員沒有到現場,只同意影片諮詢。律師讓她儲存原始聊天記錄,不要繼續單獨赴約,並向她說明投訴和報案可以分別準備哪些材料。

當天下午,她帶著朋友去了派出所。飯店老闆隨後打來電話,要求新希望撤掉律師。

洪帥問道:“你是當事人的老闆嗎?”

“我是店老闆,她還想不想幹了?”

“律師接受的是她個人委託。你有意見,可以讓你的律師聯絡。”

對方結束通話電話後,中心又收到那名服務員發來的兩張新截圖。店長要求她刪除聊天記錄,否則不再結算本月工資。律師將新材料補進了案卷。

第三名求助者始終不肯說住址,只在電話裡反覆問:“你們會不會通知我丈夫?”

接線員回答:“未經你同意,不會把你的資訊交給他。你和孩子現在安全嗎?”

電話那頭傳來敲門聲,隨後便斷了。

接線員立即回撥,沒有人接。她按此前登記的旅館名稱聯絡轄區派出所,並通知合作救助站準備臨時床位。

民警趕到時,那名女子正帶著孩子躲在旅館後門。敲門的人是她丈夫的朋友,手裡還拿著她的照片。

當天晚上,母子二人被安置到新的住處。律師第二天與她見面,幫她整理報警記錄、就醫材料和後續申請所需檔案。

一週後,清原公益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掛牌。門口沒有放陳凡的照片,只貼著受理範圍、收費說明和緊急求助電話。

老周帶著另外十一名工人送來一面錦旗,被工作人員攔在門外。

“錢還沒全部拿到,等結清以後再送。”律師笑著說道:“要是真想謝,就把你們儲存材料的辦法告訴其他工友。”

縣裡公佈常住人口月度資料那天,洪帥把一份新報表送進陳凡辦公室。

“常住人口已經超過四十二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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