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興漢1844》第94章 衣錦還鄉(1)

作者:人到中年紙老虎·1個月前

第94章 衣錦還鄉

老族長洪鏡輝站在祠堂的門口,每逢節日清晨他必會在這裡張望,看著會不會出現大隊的車馬。

只要大隊車馬出現,就是他好侄子洪仁義回來了。

洪鏡輝其實是個非常簡單的人,年輕時在西江上駕過波山艇,運過貨,也做過無本的買賣。

不過由於腦子和能力都很平庸,幹了好幾年也沒存下多少錢,更沒闖出名號,還差點被官府逮住,因此逐漸就退了下來,回到官祿布村種田。

洪鏡輝能力不是太強,但卻有一種氣度,那就是完全把家族當成了自己的全部不管什麼好東西,只要他能搞到,就一定用來發展家族,而不是隻用於自己的小家。

他把每個家族的後輩都看成自己的兒子,不管子侄輩誰看上去回來可能有出息,他有錢捧錢場,有人捧人場。

這種一心為公的大族長在此時客家人中非常多,在整個嶺南也非常多,是絕大部分小家族生存的法寶。

因為他們需要有一個能讓大家把所有資源,無償傾斜到某一人身上的領頭人,這樣才能保證家族在慘烈的競爭中活下來。

洪仁明檢查了一下自己的火帽擊發槍,用豬油把每個機關都擦得光亮可鑑。

已經醒了,穿上新衣服的小妹仔細地把每個定裝彈都檢查了一下,看看有沒有破損和回潮。

小弟把右手食指含在嘴裡,看著哥哥的火統。短刀以及千層底的布鞋,羨慕的眼神一刻也移不開。

門外傳來刺啦刺啦的聲音,早年在石廠被砸瘤了腿的父親起了大早,正在門外賣力地給他磨著刺刀。

母親在裡屋,從米缸裡面少少地舀了一些米,準備做早飯。

洪仁明聽見了立刻提高聲音喊道:「阿姆,多舀些米做乾飯,再弄些肉,大家好好吃一頓。」

此時的客家人相當迷信,認為子女長不大都是因為跟父母犯衝,所以在此時,兒子一般叫父親為阿伯,母親為阿姆。

「誤!」母親在裡屋誤了一聲,不過不是答應,而是責怪。

「你這孩子,哪有不到農忙就早上吃乾飯的,我還弄肉給他們吃,怕是沒有這麼享福哦!」

「我現在掙到錢了,一個月七八兩銀子呢。」洪仁明沒說跟著堂弟洪仁義一個月所有加起來能掙十兩銀子,怕把父母給嚇著了。

「你掙的再多,不也要娶媳婦嘛,還有咱們家這麼破要補一補,你阿伯每月也需要藥錢,用錢的地方多叻!」

母親從裡屋探出頭,有些責怪地看了洪仁明一眼。

父親在外聽見,看了看有些畸形的腿,刺啦刺啦的把刺刀磨了更勤了。

「哎,不用這麼省啊!」洪仁明嘆息了一下,將火帽擊發槍裝進用黑布縫的槍套中,「吃完早,我就走咧,總文書就給了三天假。」

洪仁明沒有去新安縣,因為他當時被一個巡檢司弓兵打了一棒導致胳膊脫臼,洪仁義特意給他假,讓他回家休息幾天。

包括這火帽擊發槍本來按規矩不能帶走,洪仁義為了讓他回官祿布村長長臉,才讓隨身攜帶的。

聽到兒子要走,裡屋的母親愣住了好幾秒,隨後一咬牙狠狠舀了一大瓢米,又從廚房牆壁上切了一大塊燻肉以及半隻風乾雞。

父親拖著腿,一病一拐地走了進來,他親手把刺刀插進兒子的刺刀筒中,伸手在洪仁明身上拍了拍,還是沒有說話。

洪仁明則返回自己床鋪摸索了兩下,隨後拿出了一個小罈子遞給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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