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鄰居紛紛從門縫裡。窗戶裡探出頭來,目光齊刷刷地投向孫家雜貨鋪,竊竊私語像潮水一樣湧起。
孫耀鑫正在櫃檯後面算賬,聽到喊聲,手裡的毛筆一頓,墨水滴在賬本上洇開一團黑漬。
他皺著眉頭掀開門簾走出去,還沒來得及開口,兩名穿著靛藍布衣。面容肅穆的坐婆已經越過他,徑直走進了內院。
坐婆是縣衙專門負責處理涉及婦女案件的女性差役,見慣了各種場面,態度不卑不亢。
她們找到蘇月,確認了她的身份,就簡明扼要地說明了來意——縣衙有案子需要她配合調查,請即刻隨行。
蘇月的臉色在一瞬間變得煞白,嘴唇開始哆嗦,想說點什麼,卻發現自己的牙齒在打顫,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她下意識地往後退了一步,脊背撞在窗框上,退無可退。
孫耀鑫跟進內院,看到妻子那副魂不守舍的樣子,心裡咯噔一下,一股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
他連忙問坐婆:“阿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妻子犯了什麼事?她一個婦道人家,平日裡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能犯什麼事?”
坐婆沒有多解釋,只是公事公辦地說:“孫相公若是不放心,可以陪同前往。但蘇氏必須即刻跟我們走,這是縣令大人的意思。”
孫耀鑫的臉色沉了下來。
他轉頭看向蘇月,目光裡帶著審視和疑慮——他想起這兩天蘇月心神不寧的樣子,問她怎麼了,她只說沒事。
這時候,兩名坐婆已經一左一右地“扶”住了蘇月的胳膊。
說是扶,實際上是一種軟性的監管——既不會像對待重刑犯那樣粗暴地扭住她的手臂,但也確保了她沒有逃跑或做出過激舉動的可能。
蘇月的雙腿發軟,幾乎是被架著走的,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一路上,街坊鄰居的目光像一根根針,密密麻麻地紮在她身上;
那些竊竊私語雖然聽不清內容,但她用腳趾頭都能猜到他們在說什麼——
“孫家小兒媳犯事了”
“也不知道犯了何事?”
“嘖嘖嘖,看不出來啊”......
蘇月低著頭,恨不得把自己的臉埋進地縫裡。
她甚至能感覺到走在她身後的丈夫那兩道陰沉的目光,像兩把刀子,剜在她的後背上。
到了縣衙,坐婆沒有帶著蘇月從正門的犯人甬道經過,而是直接將她帶入了後堂。
這是周縣令特意安排的——蘇月雖然涉案,但畢竟是女子,且尚未定罪,讓她走犯人甬道有損名聲,萬一將來查明她是被冤枉的,縣衙還得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直接在後堂審理,既保全了程序正義,也留了餘地。
後堂裡,周縣令已經端坐在案後,案上擺著一份供詞和幾塊碎銀子,那是牛大力招供時交出來的物證——蘇月給他的定金。
蘇月被帶進來後,坐婆鬆開了她的手臂,退到一旁。
孫耀鑫也被允許進入後堂,站在一旁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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