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張文英開鋪子賣貨,一分錢一滴汗,童叟無欺,誰要是能說出我半個不字,我今天把這顆腦袋割下來給你們當球踢!
要是說不出來,誰放的屁誰自己舔回去,再敢亂說話,我砍了他的髒舌頭餵狗!」
剛才還嘰嘰喳喳的一群人,瞬間就沒了聲音,一個個低著頭慌慌張張地走了,再也沒人敢當著面說半句閒話。
張文英把刀往手裡一提,拍了拍手就回了鋪子,該做生意做生意,該迎客迎客,半點兒不受影響。
李文軍生了七八天的氣,最後還是舔著臉來找張文英,主動交了二十元的生活費,午間和晚上都來媽媽這裡吃飯。
他也想通了,既然媽媽真心不喜歡潘文芳,那就算了。
只是李文軍都快要忘了潘文芳了,潘文芳卻自己找上門來了。
「張文英,五百塊錢,我帶來了。
把那張欠條,還給我。」
今日的潘文芳打扮的珠光寶氣的,穿著一件嶄新的綢緞旗袍,手腕上戴著一隻翠綠的玉鐲,耳垂上還掛著一對金耳環,腳上蹬著一雙嶄新的黑色皮鞋,整個人看起來比上次見面時闊氣了不少。
她身後的路邊,停著一輛黑色的桑塔納轎車,車內坐著一個五十來歲的中年人,禿頂,一臉橫肉,正叼著煙,不耐煩地按了兩下喇叭。
潘文芳回頭衝車裡賠了個笑臉,又轉回來,下巴抬得老高。
「五百塊錢,一分不少,你數數。」她從隨身的小皮包裡掏出一沓鈔票,往櫃檯上一拍。
「張文英,想用一張欠條拿捏我,你也未免太小看我了。
就你家那個窮酸兒子,我潘文芳從來沒將他放在眼裡過。
實話告訴你,我現在找的人是縣裡開建材廠的趙老闆,這五百塊錢對他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
我父母那邊,趙老闆也送去南邊兒打工了。
就是我弟弟,等他從裡面出來,趙老闆也給他安排好了事情做。
張文英,當初你逼得我差點家破人亡,這筆帳,我潘文芳記下了!」
張文英面不改色,將那沓鈔票拿起來,一張一張地數了一遍,確認數目沒錯,才從抽屜裡取出那張欠條,往櫃檯上一推:「欠條給你,錢貨兩清。
至於你記不記帳,那是你的事。我張文英行得正坐得直,不怕誰記恨。
不過。。。。。。。」
張文英話鋒一轉,目光落在潘文芳身後的桑塔納上,嘴角勾起一絲若有若無的笑意:「潘文芳,當小三兒,可不是什麼光彩事。
你那位趙老闆,家裡頭有老婆孩子,你在他眼裡,就是一個新鮮的玩物。
等新鮮勁兒過了,你連這五百塊錢都未必再拿得出來。
到時候,你還能找誰替你出頭?」
潘文芳臉色一白,手指攥緊了小皮包的帶子,卻強撐著冷笑一聲:「你管得著嗎?
趙老闆已經答應我要和家裡的黃臉婆離婚了,等手續辦完,我就是名正言順的趙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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