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夫君是大反派》第132章 強搶人妻(2)

作者:雲上之雲·2個月前

陳恪敲完鼓,便侍立在一旁靜等。

此時京兆尹胡致遠己匆匆趕來升堂。

他驚堂木一拍,剛要問話,沈之予便從袖中取出一封狀書:“草民沈之予,要狀告當朝攝政王蕭硯辭強搶人妻,謀害草民。“

堂上頓時一靜。

京兆尹胡致遠手裡的驚堂木懸在半空,遲遲沒有落下。

按大雍律,擊鼓者若所告之事未經地方常規審理首接越級首訴,便算“越訴”。

要先受杖責三十,再問案情。

若是誣告,更要加等治罪。

可若所告之事牽涉三品以上大員、或案情重大確屬首訴範疇,則可免去杖責,首接受理。

眼前告狀之人,顯然是仔細讀過律法的。

胡志遠假裝沒聽見,高聲厲喝:“來人,凡敲登聞鼓者,先杖三十。”

沈之予卻是一點不慌:“草民知道,按大雍律,擊登聞鼓先要挨三十杖。”

“可草民所告之人乃當朝攝政王,權重一品。”

“律法有明,凡告三品以上官員,可免去杖責。

“胡大人,你這是要公然藐視朝廷律法麼!”

沈之予這頂大帽子一扣,胡志遠頓時收回了驚堂木。

他剛剛本來就是試探敲登聞鼓之人的底細,這人句句大雍律法,看來是有備而來。

胡志遠摸了摸花白的鬍鬚,裝模作樣道:“可有狀子?”

陳恪聞言,立刻將提前寫好的狀子呈上。

沈之予:“昨夜攝政王為強奪草民之妻,竟私調禁軍闖入草民宅邸,欲殺草民滅口。”

“草民拼死逃走,才留了一口氣在,草民傷口在此,大人若不信,可以當場驗看。”

他說著,又自袖中取出一物,是一枚斷成兩截的箭矢,上頭刻著禁軍的徽記。

“這是草民從宅中取出來的證物。”

“草民雖是一介商賈,卻也認得這禁軍箭矢上的紋樣。”

圍觀群眾聽到後,堂下一片譁然。

攝政王在民間的風評向來不錯,想不到私底下卻是一個強搶人妻的紈絝子弟!

公堂外頭,人群越聚越多。

議論聲嗡嗡地響起來,像一鍋漸漸煮沸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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