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變無罪?誰叫他做偵探的!》第35章 陷阱邏輯!(2)

作者:青衫仗劍行天涯·2個月前

人一死,人權立馬喪失,即便你將屍體腦袋摘下,至多便是七年!

可在活著,哪怕僅有一口氣吊著活,你把他腦袋摘下。。。至高可以死刑。

而屍體身上的二次傷口,是在陳偉死後出現!

言罷,徐良便不再看張成。

他挺起身子,義正言辭的對著審判長趙義開口道:

「尊敬的審判長。」

「綜上所述,便是我方訴求依據!」

「對方律師所言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均無法站住腳跟無法成立。」

「我方委託人為患有重度精神病的17歲少年,在案發期間為精神病發作所做出的正當防衛,並未追殺死者。」

「陳偉之死,在於陳偉本身,傷口並不致命,他卻自己硬生生將傷口擴大,最終致死!」

「殺死陳偉的是陳偉,並非陳東!」

也就是說。

陳東至多擁有兩項罪名。

哪兩項?

一,過失致人死亡罪!

二,侮辱屍體罪!

「所以,我請求駁回一審裁決!」

徐良語氣擲地有聲。

「請求改判陳東!」

一番話落下的剎那,法庭先是寂靜一瞬。

霎那間,重新沸騰起來。

庭內外圍的記者已然耐不住性子交頭接耳。

「等等,我怎麼感覺這說出來的話有幾分可信度呢。。。。。。」

「陳東不會真無罪吧。。。。。。」

「不是,這從哪冒出來的律師!?這也能辯嗎?」

「陳東殺了誰?陳偉是被誰殺的?陳偉殺了陳偉?那陳東呢。。。腦子有點癢啊。」

「我就說嘛,一審的故意殺人完全站不住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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