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請洪武大帝退位》第107章 罪己滅佛(1)

作者:佛系無憂·3個月前

“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宣旨。”

第二天早朝,朱權莫名其妙說出了這番話,把行禮謝恩剛站起來百官紛紛嚇得又跪了下去。

什麼叫朕躬有罪,無以萬方?

什麼叫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陛下,何出此言吶?”

“陛下,何事言至於此?”

“臣死罪!是臣沒有輔佐好陛下啊。”

“陛下,何至於下詔罪己啊!”

“陛下,臣等死罪啊。”

下罪己詔,於皇帝而言是恥辱,常言道,君辱臣死。

君王受辱,臣子更是死罪。

朱權剛剛御極一年,甚至一年都沒滿,怎麼就下罪己詔了啊。

最近也沒聽說什麼大事啊。

這罪己詔下得,怎麼那麼突然啊。

打了百官一個猝不及防啊。

然而,朱權並沒有說什麼,魏忠賢則是緩緩打開了聖旨。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佛門自後漢時傳入我華夏千有餘年,香火日益鼎盛,又有隋帝興佛、辦道、倡儒,以致佛門更為鼎盛,主我大半中原信仰沉浮。

朕躬聞之,大悅,又見大明腐儒誤國,下詔焚書坑儒,然而國不可一日無君,信仰不可一日無主,朕知佛家昌盛多年,必能勝任國教,故有欲立為國教之意。

然,不等國教確立,奏摺如飛雪入御書房,皆言佛門耽於逸樂、姦淫擄掠,視八戒如無物、清規如耳風,朕聞之不偏信,只以為木秀於林,風必摧之罷。

然,近期佛門諸事上達天聽,句句有實證,人證物證鐵證如山,朕遣錦衣衛查之,竟不曾想比市井流傳之過錯過猶不及,佛門之所為,天地不容!

姦淫擄掠、燒殺予奪、坑蒙拐騙、強佔良田、吞併土地、勾結命官、為虎作倀、禍害良家等一百零八條大罪,罪罪鐵證如山,條條罄竹難書,件件罪不容誅。

真真是人神之所共憤,天地之所不容,朕聞高山佛寺之頂,琉璃為瓦,廟宇之間,法相金身,以至於至今竟多為狼心狗行之輩、無惡不作之徒為僧。

諸佛享百姓之香火,卻從不見諸佛生憐,渡我百姓,山上金身黃金渡,山下百姓易子食,朕初聞是以為空談,今聞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佛經有云,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朕聞之有理,如此僧侶不墮入阿鼻地獄,誰人墮入阿鼻地獄?佛家有怒目金剛,然天下僧侶行惡事者十之七八。

為何不見金剛怒目?言佛慈悲,那佛又為何不見對我百姓慈悲?我中原百姓興佛家、唸經書、蓋廟宇,更有甚者日日夜夜上香叩首,佛何曾憐憫世人?

旱災一至,赤地千里,佛在何處?蝗災一至,糧食盡空,佛在何處?水災一至,千里餓殍,佛在何處?江山倒懸,生靈塗炭,佛在何處?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以奉有餘,佛之道,損萬民以肥自己。

亂世不見佛門開山渡百姓,盛世卻見佛門開山斂錢財,食百姓之供養而不顧百姓,如此豈是天地正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然佛門之舉甚寒人心。

!門佛復不再,境明大,運承天奉日即!經焚佛滅,道天運承意決是由,炭塗靈生由任,管不視坐能不再朕,心朕寒亦、心下天寒、心姓百寒

。在存復不,煉融數盡相法金凡,燬焚數盡像佛、經佛境明大凡!論勿殺格,抗反有但,境出逐驅者俗還願不,家歸俗還數悉,僧家佛凡

。論勿殺格,論罪逆謀按皆,者攔阻凡但,事諸定以,下天視巡馬兵分部付撥酌軍林、營京命詔,始為城京自,辦刻即衛錦地各著

。舟覆可亦,舟載可水,水為民,舟為君知深朕,道正地天是才,民於之用,民於之取,用民備以,有國歸收部全財之義不、宇廟、地土有所下名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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