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七年多前,一天傍晚,也許是下午,當時天陰沉得厲害,黑雲層很低,隔離稍遠一點,就看不清楚人樣。
那天我去外地躲債剛回到運通縣,我到城郊去瞎瘠薄溜達。
說實話,那個時候我還年輕,還想著那方面的事。
在經過一片樹林時,恰巧碰到一名年輕女子從我身邊走過,我偷偷看了一下,人家長得很漂亮。
我一時沒忍住,就轉身撲了上去,用雙手死死卡主了她的脖子。
姑娘大驚,瞪著驚恐的眼睛卻說不出話來。
我手上稍稍鬆了鬆勁,她喘著粗氣說道:“別,別殺我,我把錢都給你!”
她以為遇到攔路搶劫的了!
我惡狠狠地說道:“老子不要錢,劫色!”
那名女子驚恐地點了點頭,於是我把她的雙手反剪過來,押著她往樹林深處走去。
等到了一處平坦的地方,我把他的衣服剝了下來。
就在我穿好衣服離開的時候,忽然想到要是她告發了我,我就得去監監了。
這個時候,姑娘也穿好衣服哭著準備走了。
我急忙撿起地上的一塊磚頭,轉身就用盡全身力氣往姑娘頭上砸去。
結果姑娘癱軟著倒了下去,臉上頭上全是紅的白的液體混合物。
就在這時,一道閃電劃過樹林,把我嚇壞了。
緊接著就下起了一場大暴雨,我扔下磚頭就跑了。
沒想到,公安一首沒有因為那個案子找過我。
首到兩年前,我才聽當地一個朋友無意中說起那個案子,說是兇手早己被槍斃了,是當地一個上班的年輕人。
本來我到死都不會說的,可是我現在真的要被判死刑了。
我忽然想到,我不能把這個秘密帶走。
這也算是我做的最後一件好事。
他每說一句話,王朝陽就回憶卷宗裡的記載。
姑娘確實是被磚頭砸死的,並且確實在樹林的深處。
當天晚上確實下雨了!
王朝陽問道:“他當時穿的什麼衣服?”
“她穿著一條深藍色褲子,白色襯衣,腳上穿著高跟涼鞋……”
和現場遺物完全吻合!
。題問的場現個幾他了問,載記的卷案據又朝王,著接
。合吻的時當和都的餘其,外糊模有稍題問別個了除
。據證的力有最是該應那,對比AND過,的石山安有該應的子時當說按,到想然忽朝王
。據證的力有最是也這,樣一模一的泰國葛跟,織組的人害加了現發裡甲指的在是說,載記些這有沒全完裡宗卷是但
。了害殺子把而憤泰國葛,遂未強是的載記裡宗卷且並
。論結下地早過能不還,何如相真底到
”?嗎說麼這持堅會都你,你問人何任“:道問然忽劍林
”!我過不放他,子男的枉冤被個那到見了面下到心擔我,的做我是就來本那,的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