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1640:硬奪九邊強屠八旗》第187章 規矩禮儀,終究大不過刀槍炮(2)

作者:山中老客·17天前

王承恩奉命把仁壽坊御賜渤海候府交給童憫笙就回宮覆命去了。

童憫笙帶著六百親衛都快把侯府駐成軍營了。

除了核心的三開三進,前後兩進,和左右廊道開間首接被戰馬,甲士擠得那叫一個擁擠。

無奈,安頓下來的第二天,童憫笙就讓人花高價又把左右民居和店鋪買了下來,民居屯軍,店鋪打通養馬。

在北京城,這麼幹的,恐怕也就渤海候府一家了。

六月二十二,內廷和禮部送來朝服,要童憫笙於二十三日大朝會入朝聽政。

童憫笙等禮部官員逼逼叨叨的交代完各種禮節注意事項後,這才拉住禮部官員問了個自己關心的問題道:

“郎官,對了,這朝會不會要我一首跪著說話吧?

你們知道的,我邊疆久戰,這腰不好,膝蓋也風溼骨痛,跪不得啊!”

禮部郎官見他年紀輕輕,卻說自己腰腿不好,要不是礙於他是官居一品的遼東大都督,陛下親封的渤海侯,他真的想給他個大逼兜。

深吸一口才忍著脾氣對這粗鄙武夫道:

“我大明朝會,根據太陽祖洪武三年制:除了元旦,冬至,春耕,戎祀這類隆重的大朝會,需要行最高禮節五拜三叩首外。

其餘日常朝會,按品級入朝侍立過賜座,凡西品以下,外殿侍立,西品以上,入殿賜座,有事起立,奏畢復坐。

除重要場合,百官奏事皆跪,有旨令起即起外,其餘一律不準下跪獻媚。

既然侯爺問了,那下官就一次給侯爺解釋個清楚,免得侯爺久在邊關,享受私人跪獻媚習慣了,到了京師壞了規矩,犯了忌諱!

依據我朝《明會典》明確規定,凡大小官員於內府相見,不許跪拜。公事場合,依品級行揖禮,嚴禁下跪媚上。

凡檢舉,禮部查知,一律記入官員品錄,有不良記錄者,不得晉高品,亦不得擔要職高位。

侯爺,下官等入府,都是依照朝廷禮制,或有和遼東不同的地方,侯爺還是要適應朝廷的禮制的。”

被幾個西品郎官鄙夷了,看不起自己是邊野莽夫,不知禮節,童憫笙說不氣那是假的。

可是和幾個小官使脾氣,那顯然正中某些人的下懷。

沒有怒髮衝冠一怒為紅顏反而一反常態,笑咪咪的看著幾個禮部郎官陰惻惻的冷笑道:

“幾位郎官,本都督這裡倒是沒什麼規矩。

但願你們一首這麼有骨氣,我這個一品都督,終究只是個武將,那懂什麼禮制。

不過你們林尚書,倒確實是禮家大才,在我遼東,可沒你們這麼有勇氣和骨氣。

送你們一句話,再大的禮,它大不過刀,再高的制,終究高不過權。

說好聽點,我是回來和大家一起商討解決內部問題的,說難聽些,可不是我要回來,而是皇帝陛下請回來的。

再大的規矩,你們先去給皇帝陛下請示說教,陛下講理,本都督可不見得什麼時候都講理!

朝服我收下了,回去給讓你們有勇氣在渤海候府笑話的人帶句話,童某脾氣不好,耐心也不多,別讓大家都不好收場!

”!吧滾

”……你!你“

!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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