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看你今天,到底帶了幾管血。”
張春蘭死死抱著布包,跟抱著親兒子似的。
“憑什麼開啟!我一個做小本生意的——”
“那就更沒什麼好藏的。”
我媽手指在手機上一按。
“110嗎?我家有人非法入室,疑似偽造親子鑑定——”
“別!別打!”
張春蘭“撲通”一聲跪了。
那速度,比劉翔起跑還快。
她哆嗦著把布包往地上一倒。
嘩啦啦——
兩管貼著標籤的血樣,一沓現金,一張銀行卡,一份手寫的“分賬協議”。
我湊過去瞅了一眼。
那協議上寫得清清楚楚:
【事成之後,林家退養費三十萬,周建仁拿七成,張春蘭拿三成。後續每月生活費按對半分。】
我心裡“嘖”了一聲。
三十萬就想買我一條命。
前世我可真便宜。
爸爸撿起那張協議,看了三秒,轉手遞給媽媽。
媽媽看完,手都在抖。
不是怕,是氣的。
她抬起頭,看著周大師,一字一頓。
“周——建——仁。”
“我兒子十歲,差點被你們一張紙送進狼窩。”
“你猜,我能不能讓你這輩子,再也別想出來?”
周大師“哇”地一聲,哭了。
一個五十多歲的老男人,鼻涕眼淚糊一臉。
“夫人饒命!夫人我也是被逼的!是張春蘭先找的我!她答應給我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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