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趙立春。
誰都知道,祁同偉是他的人,至少現在算是。
因為祁同偉畢竟救了他兒子。
趙立春慢條斯理地喝了口茶,放下茶杯,才緩緩開口:“群峰同志,你的心情我理解。為人父母,看到孩子受委屈,難免激動。”
他話鋒一轉:“但是,我們在這裡開會,講的是事實,是證據,是法律。不能因為誰聲音大,誰摔桌子,就聽誰的。”
他示意秘書將準備好的材料分發給各位常委。
“這是昨晚行動的現場勘查報告、彈道分析報告、槍支鑑定報告。”趙立春語氣平穩,卻字字千鈞。
“報告顯示,現場共提取到兩枚彈殼,經鑑定,均來自同一把制式手槍,槍號與梁坤非法持有的槍支吻合。”
“彈道軌跡顯示,第一槍射向天花板,第二槍……射向了執行任務的軍人所在方向。”
梁群峰臉色一變:“那是意外!是槍支走火!”
“走火?”趙立春笑了,笑容裡沒有溫度,“一把子彈上膛、保險開啟的手槍,在與人扭打過程中‘走火’,而且連續‘走火’兩次?群峰同志,你是政法委書記,這種解釋,你自己信嗎?”
不等梁群峰反駁,趙立春又拿出一份檔案:“這是杜伯仲水產公司涉嫌走私、洗錢的初步證據。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己經立案偵查。”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在座的每一個人,最後落在梁群峰臉上:“而最關鍵的是這份——梁坤與杜伯仲之間的銀行資金往來流水。過去半年,七筆轉賬,總計二十八萬六千元。名目是‘諮詢費’、‘勞務費’。”
會議室裡響起輕微的吸氣聲。
“所以,群峰同志,”趙立春身體前傾,盯著梁群峰,“在你質問祁同偉為什麼‘濫用職權’之前,能不能先解釋一下,你兒子為什麼會深夜出現在黑惡勢力頭目的老巢?為什麼會和杜伯仲有經濟往來?為什麼會非法持槍?又為什麼會在執法人員面前‘意外走火’?”
一連西個“為什麼”,像西記重拳,砸得梁群峰啞口無言。
他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卻發現自己所有的辯駁在鐵證面前都蒼白無力。臉色從鐵青轉為慘白,額角滲出細密的汗珠。
潘明仁書記適時開口:“立春同志提供的證據,大家都看到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梁坤涉嫌非法持槍、妨礙公務,事實成立,依法處理。杜伯仲涉黑案,由省公安廳牽頭,深挖徹查,辦成鐵案。至於祁同偉同志……”
他頓了頓,看向趙立春:“程式是否合規?”
“完全合規。”趙立春立刻回答,“行動前,道口縣局、大北湖縣局均按規定向市局、省廳報備。部隊參與,是根據《軍地協作暫行規定》第七條,應地方公安機關請求,提供必要協助。所有法律文書齊全,行動過程全程錄音錄影。”
潘明仁點點頭:“既然程式合規,行動有效,那就沒什麼可追究的。同偉同志這次行動,打擊了黑惡勢力,維護了地方穩定,功大於過。”
他環視會議室,語氣嚴肅:“今天的討論就到這裡。梁坤的問題,依法依規處理。散會。”
梁群峰猛地站起身,椅子在地板上劃出刺耳的聲音。
他死死瞪著趙立春,大有誓不罷休的架勢。
儘管會議結束,但所有人都聞到了濃濃的火藥味,這件事梁群峰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