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覺總裁異常後,我押對了四百六十條人命》第 4 章 但他必須講究證據(1)

作者:Essenze·3個月前

第 4 章

但他必須講究證據。

“陳默,我理解你的直覺。”

雷鈞壓低了聲音,語氣變得嚴肅。

“但現在17樓涉及到西南三省的能源排程,上面已經給我下了死命令,十分鐘內必須恢復大樓運轉。”

“你現在沒有任何實質性證據。”

“如果你不解鎖,我只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強制對你採取措施。”

門外,林啟明似乎猜到了裡面的談話內容,大聲喊道:

“雷隊!趕緊把他抓起來!我懷疑他才是真正的商業間諜,故意破壞我們的排程會!”

老趙在旁邊急得直跳腳:“陳默,你別犯軸了!趕緊解開吧!”

所有的壓力,像一座大山一樣壓在我的脊背上。

我看了看時間。

距離上面給雷局的最後通牒,還剩八分鐘。

如果在八分鐘內,我找不出決定性的證據。

我就得親手放出電梯裡的那個“怪物”。

“雷隊,給我五分鐘。”

我突然開口,聲音有些沙啞。

“如果五分鐘後我找不到證據,我自己戴上手銬跟您走。”

雷鈞盯著我看了足足十秒。

“我只給你五分鐘。技術科已經連上了你們的外部網路,五分鐘後,我會授權他們強行覆寫你的系統。”

時間開始倒數。

04:59。

我深吸一口氣,強迫自己遮蔽掉門外的叫罵聲。

我調出今天早上閘機口的原始監控資料。

不能看畫面。

畫面可以騙人。偽裝、化妝、甚至高模擬的矽膠面具,在高畫質攝像頭下都有可能以假亂真。

不能看生物識別。

指紋可以倒模,虹膜可以透過特製隱形眼鏡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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