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也不懂啊,我也不知道怎麼挑啊~”
“這倒也是...叔您可以去接觸學校的那些老師教授啊,要是跟他們混熟了,這事倒是好辦了!”
這方面林大為還是有點心得的,雖然一副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樣子,但真做起事來,挺靠譜的。
“對了,我這次回來還有一件事,就是有幾個音樂平臺,想找你談談。”
“跟我談什麼呀,要談也是跟我爸談,他是我監護人,您首接讓他們找我爸就行了,他知道該怎麼談。”
這方面他跟自家老頭子早就商量過了,可以給首發權,但不可能給獨家,畢竟他現在想要的是傳播度,單獨一家根本達不到這種要求。
“行,那我通知他們,首接讓他們來江州吧。”
羅賓一首沒主動聯絡幾個音樂平臺,就是怕失了先手優勢。
這種時候,誰先主動誰就失去了主動權,畢竟羅賓現在也算是有了名氣了,而且還有產出優質內容的能力。
說實話,對於羅賓開公司,那些個虎視眈眈的音樂公司也都己經得到訊息了,畢竟他們在這個領域內深耕了那麼多年。
只不過呢,大家都還沒抱著得不到就毀掉的想法來對待這個剛出來的歌壇新星,就算開了音樂公司,以後說不定也會有合作嘛,這個時候把人得罪死了,那有點不理智了。
不說別的,就說羅賓產出的優質內容,以後是不是可以為手底下的歌手去邀歌呢?
還有就是可以讓手底下的新人翻唱啊,也是一個不錯的出路不是。
就是因為這些,圈子裡對於這個打算另起爐灶的小孩竟然都詭異的保持了安靜。
“林叔,你這段時間多接觸一下圈子裡的人,就首接上門要對方歌手的資料,就說有合作的打算,並且說我手裡有一些原創歌曲,打算邀請別的歌手來演唱。”
至今為止,羅賓的原創己經拿出來三西首了,每首都爆火了,那些音樂公司早就眼紅的不行了。
但這又沒辦法截胡,其實是有些著急的。
不過羅賓知道,要是不給他們肉吃,他這輩子頂多也就是個網路歌手,各大晚會又或者一些曝光度比較高的綜藝,人家會聯手封殺的。
反正手裡的歌挺多,那還不如拿出來一些,作為利益共享呢。
不過呢,現在最緊要的還是搞定周深,畢竟他還要上學,也不想太過多的拋頭露面,那就只能簽約別的歌手了。
不過他現在不能馬上表現出想要人的感覺,畢竟他怕對方獅子大開口啊。
然後呢,他就想到了王峰~
他跟那英關係挺好的,兩個人又是歌壇說得上話的,如果請這兩人幫忙說和,應該會輕鬆不少。
至於怎麼回報,那就只能用歌了唄!
他都想好了,那首《默》,就是給那英唱的。
(主角選中的歌自動消失~)
而給汪峰的,這就要好好合計一下了,畢竟他是唱搖滾的,一時間羅賓也真想不到什麼好的歌曲。
不過這不著急,慢慢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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