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風采,我是英宗朱祁鎮》第一百一十三章 土司制度(1)

作者:喜歡瑞龍的鐘老道·1個月前

貴州水西安氏當代族長安隴富書房。

“大哥!我們真的要遵從南京朱允炆?”這是安隴富的弟弟安隴貴。

只聽另外一人先是嘆息一聲:

“哎!我們安氏紮根水西己經數百年了,

經過這數百年發展,我們水西安氏可以說是整個雲貴川地區最大的土司之一!

目前要再想發展己經陷入瓶頸。

況且王首那個東西又在西南推行什麼攤丁入畝政策,這等於是瓦解我西南各大土司的根基。

如今大明內部生亂,說不定對我安氏來說是一個機會!

但是那朱允炆未免也太小看我了,以為只憑借一封小小的書信就能讓我安隴富為他驅使?”

沒錯,這正是水西安氏的當代族長安隴富。

同時也是朝廷任命的水西宣慰司。

不同於其他行省的流官制度,雲貴川採用的是土司制度。

很多人不知道這個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前身是羈縻制度。

先秦至魏晉,羈縻制度萌芽。

西南多山地,中原王朝征服蠻荒山地,不首接派遣流官治理。

只要當地部落稱臣納貢,朝廷就承認各大部落的統治權,內部事務自主。

隋唐時期正式創立羈縻制度,設立府州縣。

這些府州縣長官全部任用本地部落首領,世襲任職。

部落內部習俗律法朝廷一律不干涉,各部落首領僅定期納貢即可,底下賦稅朝廷分文不取。

但是戰時需要各部落出兵助戰。

到了宋朝延續羈縻制度,但是沒有統一規範。

土司制度在元朝正式誕生,在羈縻制度基礎上改良,“土司”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元朝根據各大部落的實力廣泛授予各大部落首領宣威使,宣撫使,安府使,土知府,土知州。

嚴格劃分品級,納入全國官僚體系。

確立世襲規則,需得朝廷承認,下發正式任命公文。

同時明確劃定各部落領土,各部落納貢稱臣,提供士兵。

明承元制,但是比元朝更加成熟。

分為土官和土司。

。合融系流和,縣知土,州知土,府知土為分,壤接地漢和,地腹貴雲於居

。司長和司安,司府宣,司威宣為分,度制縻羈疆邊用沿司土

。過為不都帝皇土的區轄治自是們他說,大更權可許治自,疆邊居位

。役徭派攤,稅賦取收主自,理管行自眾民,地領管掌代世族家司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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