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賺800塊錢,乾的是保安、門衛和門廳接待,這三個工作加在一起,你說誰能認真工作?不都是在這找份工作混個日子,也別想著說去真正的承擔起什麼責任來。
反正每層樓的樓道一個月會請個鐘點工定時過來打掃一次,除此之外,要想保持門前的乾淨,你就得自己去打掃。
房子裡住的都是所謂的“藝術家”,還多是那種貧困潦倒的藝術家。
這裡的房租比較便宜,一個月三五百塊錢就能租到一間一室一廳,帶衛生間、帶廚房的房子。也別管說外面的環境怎麼樣,反正關起門來,電梯能運轉就能住人。
這樣的公寓樓環境如何?想想就能知道。其售價在整個紐約市房產市場中也是最低端的。
嘈雜、隔音不好、環境不好,種種因素疊加起來,讓這裡只用1萬多美元就能買到。
要知道,周圍像樣一點的房產價格己經飆升到了3到5萬美元,1萬多美元買到的不是漏,而是大坑。
第一個大坑是房子本身,第二個大坑就是後來發生的這件兇殺案了。
這裡邊確實發生過故事,一對情侶慘死在房子中,兇手至今還沒有找到,因此房子被拍賣後沒有人願意接手,最後流拍,透過莫名其妙的渠道被唐有才給買到手。
或許有人會說,凶宅只要不怕鬼不就好了?反正只要能住人就行。但這前提是犯下案件的兇手被抓到,可現在犯下案件的兇手甚至連影子都沒被調查出來。
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有用資訊,沒有腳印沒有指紋,現場被破壞得一乾二淨。大家害怕的不是鬼魂,而是兇殺案的兇手會故地重遊。
有研究表明,一半以上的兇手會重新回到作案現場參觀懷念。他們希望用回憶當時的殘忍來刺激自己的大腦,讓自己產生愉悅感。
研究可不可靠誰都不知道,但有一點,如果兇手沒有被抓住,就意味著他隨時都可能舊地重遊。也就是說,這套房子時刻都處於危險之中。
唐有才在房子裡轉悠了一圈,發現這房子簡單的洗洗涮涮,貌似也能住。索性就打算清理一遍,然後住下。
當他坐車重新回到叔叔家裡,想著和叔叔商量一下,讓叔叔把自己之前轉過來的錢給自己,他好去把家裡收拾一下,然後安定下來。家裡的那麼多資產賣了之後,換成美元一共是15000多,1萬多塊錢買了套公寓,還有5000多塊錢,據說也夠他在紐約生活一段時間了。
雖然中間有些差距,但唐有才心中還是很輕鬆愉悅的,眼前的困難都不要緊,只要自己能安穩下來生活就好。
當他回到了叔叔家裡,發現情況有些不對勁。
白天還熱熱鬧鬧的房子,晚上就突然大門緊閉。敲門敲了很長時間都沒有人搭理,結結巴巴地詢問周圍的鄰居才得知,原來叔叔一家今天在他走後就搬走了。
唐有才心中咯噔一下,早不搬晚不搬,為什麼偏偏等自己來了的當天才搬?他心中有一個不好的想法,只希望自己是多想了。打通叔叔給他的電話,但電話那頭是忙音,沒有人接聽。
這下是真的糟糕了,自己身上就帶了證件,其餘的行李全都放在了叔叔家裡。他想著要不要破門而入,可從窗戶裡往裡面看了一圈,發現房子裡面己經空空蕩蕩,又怎麼會給自己留下東西呢?
不對呀,這麼大的一個家,這麼點時間難道就能搬空嗎?這才是下午時分,這房子裡怎麼就空空落落的了?搬家能搬這麼快的嗎?
幸好他還有叔叔留下的公司地址,唐人街133號,用自己身上僅剩的一點錢坐上公交,這時候才發現,現場居然是一家餐館,老闆也不認識他叔叔,只揮揮手讓他趕緊離開。
唐有才現在最終確認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是上當受騙了。自己買的房子是被坑了第一次,帶的行李中還有一些從家裡帶出來的寶貝,這是被坑的第二次。現在自己就剩下一套房子,加上身上的幾美元硬幣,除此之外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他有身份證件,但那是國內的身份證件,自己現在還不是美國人,他是以旅遊的身份過來的。
在這個有錢走遍天下,沒錢寸步難行的地方,兜裡一分錢都沒有,還沒有一個合法的身份,想留下來就一個辦法,就是去唐人街打黑工。
也幸好現在唐人街裡到處都有像他這樣找工作的人。唐有才甭管以前是幹什麼的,倒是想找個和自己專業對口的工作,可他沒有一個合法的身份,也沒有一個正式的學歷。雖然也懂英語,但是說得不流利。找份工作就很難了,找來找去就只能在餐館裡洗盤子。
要不然就是去餐館裡當服務員,端盤子端碗。但人家服務員要的都是年輕一點的,像他這種老頭,算不上老頭吧,但40多歲,手腳也不靈活,長得也不好看,出去當服務員,客人也不會喜歡。
所以他就只能在餐館的後門這裡洗碗,洗呀洗呀,內心的思鄉之情油然而生。他天天都以淚洗面,白天工作的時候還能忍著,因為工作手不能停。一個月老闆說好了會給300塊錢工資,另外他只要自己解決住的問題就好,他有房子,住在公寓裡就行,只需要清理一下。但之前想著把公寓裡的傢俱、床什麼的都給換一遍,這是不可能的事了。只能去洗洗刷乾淨,把血漬給遮蓋一下,將就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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