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新神》第575章 號外(2)

作者:趕緊吃·2個月前

「他的屍體今天早上被人發現了,死狀很慘。臥室的牆壁上還被人蘸著血寫了大字,單詞是『騙子』。

「我們已經去過了報社,他最近兩個月寫的專題報導都沒有被採用,只能協助其他同事對稿件進行潤色,處在被解僱的邊緣。只有這一篇獲得了版面。」

韋恩心念一轉,很快就明白了警員想要表達的意思,

臥槽,那傢伙是哪來的掃把星啊?!

昨天才剛發表關於自己的虛假報導,今天就死給你看,

莫名其妙地就要濺別人一身血是吧?

韋恩把報紙往回推,「我也是剛知道他的死訊,而且這件事情跟我並沒有直接關聯。虛假報導而已,只需要簡單澄清一下就能解決,我沒有要直接針對他本人的動機。」

警員小心地搓著手,態度依舊客氣:「我們尊重您的看法,不過按照流程……」

韋恩瞭然,自己去里奇蒙的警察局也算熟門熟路,「我跟你們回去做筆錄。」

……

「感謝您的配合。但在案件調查期間,我們可能隨時有情況需要向您瞭解,希望您暫時不要離開里奇蒙。」

負責做筆錄的警長,最後一路把韋恩給送到了警察局的門口,

韋恩目前頂多只能算是「有作案動機」,連「犯罪嫌疑人」都夠不上,所以都不需要保釋,錄完口供就可以走人。

警長的話雖然聽起來沒啥強制性,實際上卻不得不遵守——如果是普通人的話,案件調查期間經過提醒卻依舊擅自離開當地警方的管轄範圍,在這個年代是有資格直接被送上通緝令的,

警察局這邊大概也看出了這個案子有貓膩,別說警察局長了,連老熟人威廉警長都沒露面,估計不是避嫌就是要等著看後續發展。

被推出來的這位警長年近六十,憑藉在市政府系統裡多年的工作資歷,才累積升遷到這個職務,之前負責的是警局內務,壓根就不參與案件調查,

韋恩覺得自己大概是指望不上這一位了,偵探社來查都靠譜一點。

「自證清白」的公信力當然會大打折扣,不過委託私家偵探代為尋找案件真相,也不算是太出格的做法,

就是這樣會稍微有點麻煩,找出來的證據必須足夠過硬,才會被陪審團採納。

當天傍晚,就有報童帶著報社加急印刷出來的「號外」沿街叫賣,

報紙是有期號的,所謂「號外」,指的便是被報社額外增印出來的內容,不在期號的範圍之內——通常只有可能被廣受關注的大新聞,才有資格享受這樣的待遇。

教會那邊不出所料,提利爾牧師被選舉成為了福吉尼亞的新一任主教,

從各地趕來為柯里昂主教送行的信徒們,如果尚未離去,明天便能去大教堂見證新主教的按立。

被報童一塊兜售的,還有一些已經被印刷出來的當日新報紙:

「單就目前調查到的線索,韋恩。康斯坦丁本人,似乎並沒有足夠的作案時間——甚至警方都能成為他不在場證明的一部分,因為在案發的前一天,這位大偵探才剛剛協助逮捕了一夥偷奴賊。

「但作為業務精湛的大偵探,韋恩。康斯坦丁顯然熟知警方的辦案流程,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讓自己的犯罪行為無法被抓到破綻。更關鍵的是,也許他根本不需要親自動手。

「要知道,這並不是韋恩。康斯坦丁和他的偵探社第一次受到公眾質疑。之前在喬治伯格,就出現過韋恩偵探社脅迫市民撤訴的傳言。

「筆者不禁要問,他真的無辜嗎?所謂的『偵探社』,會不會是一種更新型的黑幫?」

,伙傢好

?吧是GUB卡我給著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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