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新神》第365章 變化(2)

作者:趕緊吃·2個月前

科恩製藥的人很快就又登門了。

這次來的人不是上次的那位「大律師」,而是一個不認識又沒聽過名字的傢伙,

相比上一次,合約裡倒是加上了韋恩提出的附加條款,

但卻是反向新增的:

偵探社「有義務提供足量的人手,確保能履行基本的安保需求。同一時間能出動的安保隊伍至少不低於五隊,每隊的人數不應少於六人。如果出現違約或意外情況,委託方有權從合約總額中扣減相應的金額」。

「安保人員有義務服從並配合被保護目標的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被保護目標的決策自主權」。

就……挺棒的……

韋恩和顏悅色地把對方給勸了回去,表示這份合約自己還需要再考慮一陣。

快到週末的時候,學院那邊倒是給韋恩送來了一份信件,

內容主要是跟課程和宿舍相關。

學院裡之前受到「食物中毒」和「縱火」事件——兇手自然都是那位拉勞瑞夫人——影響的學生,如果有身體已經初步康復的,就應該儘快重新上課了。

要是確實已經跟不上現有課程,可以在下個學年重修,學院會免收一次重修費用。本學年即將畢業的學生還可以選擇是否接受學院提供的勤工儉學機會,會給予一定程度的關照。

至於之前住在韋恩他們宿舍裡的學生,因為宿舍已經焚燬,寢室則會重新分配。作為補償,學院將免除相應學生下一學年的住宿費用,或者允許學生們提前申請校外住宿。

韋恩選擇了申請校外住宿,不過重新上課的時間,還是打算拖到開庭以後再說。

這年頭的地方法庭都還比較效率,下一個週三的時候就開庭了,

「生命學派的非凡者到底有多難搞」這種事情是不允許公開說的,所以偵探社的辯護重點,還是放在了「事前的預防措施」和「賠償金額的合理性」上邊,

陪審團的成員們一開始似乎還對「民間組織脅迫良好市民」的事情有偏見,好在韋恩是個在「學院」裡就讀的學生,事情聽起來又還算合理,

所以休庭等待陪審團出結果的時候,情況看上去還對偵探社比較有利。

結果對方的律師之後來了個騷操作,

選擇了撤訴。

這年頭對於「脅迫行為」的主流法律意見,是「使之無效化」,比如說強買強賣的,那就會判決合約無效,出發點是保護弱者的權益,

偵探社本來就沒有額外要求對方付出金錢,相反還是支付方,又沒有明確的過激行為,不在公訴的範圍之內,案件就結束得很快。

就連來幫忙的那位新手律師,都沒能成功累積勝訴數量……

而對方的述求也沒有明顯超出一定的數額,報紙上的報導也不是對方直接讓人寫的,不滿足反訴「誹謗」的條件,

於是事情就變得不了了之,比明確的「無罪釋放」都噁心。

第二天韋恩一看報紙,果然又有人在刷存在感了,

「『韋恩偵探社脅迫市民案』最終撤訴,但這樣真的合理嗎?」

話裡話外的意思,無非又是在暗示,可能是由於偵探社的暗中脅迫,才導致了對方撤訴。

,楚清不恩韋,的看麼怎是人他其

,了變就的顯明很度態,生先位那的約合保安路線車列汽蒸談恩韋跟來門上主本原過不

。」慮考慮考再要需還款條約合些有能可「了變此因也,事的來下定決經已來本覺,紙報的到看才上路的來過在是乎似他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