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選在了中午飯點過後。
“你們幹什麼?!”曾強被按在地上的時候,還在拚命掙扎,“我犯什麼事了?!你們憑什麼抓我!”
兩個民警將他控制住,戴上手銬。
“連雲港來的,你自己心裡清楚。”
聽到“連雲港”三個字,曾強的身體明顯僵了一下。
他被押回灌南縣公安局,關進了審訊室。
審訊持續了整整六個小時。前五個半小時,曾強一言不發,就那麼坐著,眼睛盯著桌面,像一尊雕塑。
辦案民警換了一撥又一撥,各種審訊技巧輪番上陣,他始終不開口。
直到刑警隊長孫志強走進審訊室,在他對面坐下,緩緩說出了一句話:
“你在李集鄉租的那間房子,院子裡打過一口井,對吧?”
曾強的瞳孔猛地一縮。
“二十米深的井,打好又填了。你說說,那井裡到底埋了什麼?”
沉默。
足足三分鐘的死寂。
然後,曾強的身體開始發抖。他從椅子上滑了下去,整個人癱坐在地上,臉色灰白,像一條被抽去了骨頭的蛇。
“我......我交代。”
他承認了。
2015年12月的一個晚上,他在那間租來的民房裡,掐死了王小紅。
殺人後,他處理了現場,又在院子裡打了那口二十米深的井。他先用床單。毛巾把王小紅的屍體裹得嚴嚴實實,又在她脖子上拴了一塊大石頭,然後頭朝下,將屍體扔進了那口深井裡。
最後,他讓人把井填了。
一切做得天衣無縫。
至少他是這麼以為的。
兩天後,警方押著曾強去指認現場。
那間民房早已沒人住了,院子裡長滿了雜草。那口井的位置,地表已經看不出一絲痕跡——土被踩實了,長出了草,和周圍的土地沒有任何區別。
如果不是打井師傅的證詞,誰也不會想到,這平平無奇的地底下,藏著一個驚天的秘密。
“人就在井裡。”曾強低著頭,聲音不大,語氣裡卻透著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古怪,“但你們根本找不到。”
辦案人員沒理他,開始組織挖掘工作。
然而,當工程隊進場後,所有人都意識到,曾強那句話不是在說大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