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矇矇亮,湖面上籠罩著一層薄霧。搜救隊的橡皮艇在湖面上緩緩移動,聲吶探測儀在水下掃描著湖底的地形。
邱昌發戴著手銬,站在湖邊,在警察的押解下指認拋屍地點。
“就是這兒。”
他指了指湖心的一片水域,聲音沒有一絲波瀾,好像在說一件跟自己毫無關係的事情。
搜救隊按照他指的位置,下潛打撈。
水花翻湧,一個又一個黑色的垃圾袋被從湖底撈上來。袋子已經泡得變形,散發著令人作嘔的惡臭。法醫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開啟其中一個袋子。
在場所有人的心,都沉到了谷底。
袋子裡,是被分割成小塊的人體組織。長時間的浸泡,組織已經嚴重腐爛,但骨骼的形態依然清晰可見。
法醫提取了骨骼樣本,連夜送往DNA實驗室。
結果出來的時候,林天明正在辦公室裡整理結案報告。電話響了,是法醫打來的。
“林隊,DNA比對結果出來了。東湖打撈上來的遺骸,就是呂秀豔。”
林天明放下電話,沉默了很長很長時間。
他想起第一次見到呂秀豔弟弟時的情景。那個二十二歲的小夥子,在派出所的走廊裡哭得像個孩子,反覆說著一句話——“我就這一個姐姐,我就這一個姐姐......”
他還想起邱昌發在看守所裡那張冷漠的臉,想起他說“有本事找證據來抓我”時的囂張神情。
現在,證據找到了。
邱昌發終於低下了他那顆驕傲的頭。在確鑿的證據面前,他交代了整個作案過程——爭吵,掐死,肢解,水衝,打包,拋屍。每一個細節都冷冰冰的,像是在說一道數學題。
“你為什麼要把屍體衝進下水道?”審訊的警察問他。
邱昌發想了想,說了一句讓所有人都不寒而慄的話——“水能帶走一切。血能沖走,肉能沖走,骨頭衝不走,我就切小了再衝。衝不走的,裝袋子裡扔湖裡。我想著,再過幾個月,就什麼都沒有了。”
他算得很準。
再過幾個月,化糞池裡的組織就會被分解殆盡,東湖裡的垃圾袋就會被淤泥覆蓋,那間出租屋裡的痕跡就會被新的租戶覆蓋。
但他漏算了一樣東西。
水錶。
他漏算了那張薄薄的水費單。那七噸水,出賣了他所有的罪惡。
林天明在結案報告的最後一行,寫下了一句話——“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兇手用七噸水製造了一個天衣無縫的現場,卻也被這七噸水,引向了覆滅。”
寫完,他合上資料夾,看向窗外。
海口的天空很藍,藍得不像話。
他想起那個二十二歲的女孩,想起她生前最後一條QQ訊息——“我受不了他了,你來接我吧,我想離開這裡。”
她沒能離開。
。了家回帶以可於終,人家的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