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室裡,張豔第一次露出了類似於情緒的東西。
但那不是悲傷,是不耐煩。
“你不用問我那些事,沒有用。”她坐在鐵椅子上,雙手交叉放在桌上,姿態放鬆得像是來串門聊天的,“人死了,我能擱那擱著呀?我是能找誰幫我呀?我找誰幫我,找你幫我往出抬,你去嗎?”
她盯著審訊員,眼神里帶著一種蠻橫的理直氣壯。
“我只能分屍,我沒有選擇,那個時候你知道嗎?”
審訊員李銘幹了二十年預審,什麼樣的罪犯都見過。痛哭流涕的。死不認賬的。裝瘋賣傻的。一言不發的,但像張豔這樣理直氣壯得像個受害者的,還真不多見。
“你說你沒有選擇,那你為什麼不報案?”李銘問。
張豔的表情終於有了一絲裂痕。她低下頭,沉默了幾秒,再抬頭時,聲音低了下去:“我報案,我不尋思我孩子嗎?”
“孩子怎麼了?”
“孩子還小,不能沒有媽。我要是報案了,我就進去了,孩子誰管?”
李銘差點沒被這個邏輯氣笑了。你殺了孩子的爸,然後說不報案是為了孩子?
“你的意思是,你不報案是為了孩子?”
“對。”張豔點頭,表情認真得不像在開玩笑。
“那你殺人的時候想過孩子沒有?”
張豔沉默。
“你分屍的時候想過孩子沒有?”
沉默。
“你燒你丈夫頭的時候想過孩子沒有?”
張豔低下頭,避開李銘的目光。但她的嘴角動了一下,不是在抽搐,而是在抿緊,像是在壓住某種即將溢位的情緒。
“我沒有想殺他。”她說,聲音比剛才小了很多,“是誤殺。”
“誤殺?”
“對,就是不小心。”張豔抬起頭,語氣變得急促起來,“他不總賭錢嗎?我當時就尋思,寧可把他弄傷,也不想讓他再去賭錢。我本來想打他頸椎的位置,結果失手打到了後腦勺......”
“誤殺你準備那麼大的箱子做什麼?”李銘突然打斷她。
張豔愣了一下:“什麼箱子?”
“我們在你家院子裡找到一個大號塑膠箱,尺寸剛好能裝下一個成年人的軀幹。你買那個箱子是什麼時候?案發前還是案發後?”
張豔的瞳孔縮了一下。
這個問題她顯然沒有準備好答案。
“我......那個箱子是裝糧食用的......”
”?釋解麼怎你。應反跡了出測檢面裡,子箱的用食糧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