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怕警方查出身份,把她的下身扒光,手機和挎包扔進了後備箱最裡面。
他開車出了門,本來應該直行回家的路他不走,繞了一大圈開到後壕河邊,那裡人煙稀少,路燈也暗。
他等了兩分鐘確認周圍沒有人,把屍體拖出來,用力推下了河。
撲通一聲,水花濺起來,然後一切歸於平靜。
他回到車上,雙手還在發抖,方向盤上全是汗。
他開著車回到家,洗了個澡,躺到床上,他老婆已經睡著了。
他睜著眼睛盯著天花板,一整夜沒有閤眼。
之後的日子,何雄說他每天都在煎熬中度過。
他照常開店,照常賣花,照常跟顧客聊天,但心裡那個黑洞越來越大,每天都在吞噬他。
他不敢看新聞,不敢聽別人聊起西湖裡發現女屍的話題,每次有警察從店門口經過,他的心都會跳到嗓子眼。
他本來以為自己能扛過去的。
他銷燬了那根繩子,把二樓的血跡擦得乾乾淨淨,把張麗萍的挎包和手機藏在了很少有人去的地方。
他甚至想過,如果真的查到他頭上,他就死不認賬,反正沒有目擊者,沒有直接證據。
但當陳國棟坐在他對面,把麵包車的行駛軌跡擺在他面前的時候,他心裡那根繃了二十天的弦,啪地斷了。
他交代完之後,整個人像被抽空了似的,癱在審訊椅上,眼淚流了滿臉。
“我以前總覺得衝動是魔鬼這句話是廢話,是拿來教育小孩的。”何雄捂著臉說,“現在我才知道,衝動真的是魔鬼。就那麼一兩分鐘,我毀了她,也毀了我自己,毀了兩個家庭。”
警方帶著何雄去指認拋屍現場,並在後壕河水域打撈起了張麗萍的挎包和手機。
挎包已經泡得變形了,手機也開不了機了,但張麗萍的丈夫張少波還是一眼認出了那個包。
那是他去年過年的時候買給她的,她在電話裡說很喜歡,天天都揹著。
張少波抱著那個溼淋淋的包,蹲在湖邊哭了很久。
案件告破的那天晚上,陳國棟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把案卷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
五十塊錢。一個三十五歲的女人,兩個孩子的母親,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就為了五十塊錢的花瓶,就因為一時衝動。
但陳國棟知道,何雄說的那些話——什麼衝動是魔鬼。什麼後悔莫及——都只是他的一面之詞。
真相到底是什麼樣的,只有何雄自己心裡清楚。
他在那個密閉的二樓空間裡,和張麗萍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爭執?
他是真的“失手”,還是在某個瞬間起了殺心?
這些問題已經不重要了,因為法理上,不管他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致死,他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陳國棟合上案卷,掐滅了菸頭。
。鏡如靜平面水的湖西,明通火燈城門天的下幕夜,外窗
。樣一過生發沒都麼什像好,搖輕枝柳,吹一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