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他的英語水平遠沒有達到在英文環境中無障礙工作的程度。
他能讀寫技術文件,但日常交流磕磕絆絆,面試時經常因為聽不懂對方的問題而答非所問。
加拿大當地的招聘經理對他的印象是“技術上可能不錯,但溝通有障礙”。
為了維持生計,他開始做各種與專業無關的工作。
他在溫哥華的商場裡當過保安,穿著不合身的制服站在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發呆。
他在食品加工廠裡做過流水線工人,每天十幾個小時重複同一個動作,手指被凍得失去了知覺。
他還送過外賣,在零下二十度的冬天騎著腳踏車穿行在積雪的街道上,回到出租屋的時候眉毛上都結了冰。
一個曾經在北京拿著高薪、帶著團隊做專案的軟體工程師,如今在異國他鄉做著最底層的工作。
這種落差,像一塊石頭一樣壓在他的胸口,每天都在增加重量。
2005年,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落了下來。
安娜提出了離婚。
沒有第三者,沒有激烈的爭吵,只是兩個人都累了。
安娜說,她看不到未來,李偉光在這裡永遠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而她不想一輩子過這樣的生活。
離婚手續辦得很順利,沒有孩子,沒有房產,分完了僅有的存款,兩個人就各奔東西了。
李偉光搬到了多倫多,一個人租了一間地下室住。
房間很小,只有一扇半截窗戶對著地面,白天的時候能看到行人的鞋子從上面走過。
他開始變得沉默寡言,偶爾會自言自語,鄰居有時候能聽到他半夜在房間裡大聲說話,像在和什麼人爭吵,但房間裡明明只有他一個人。
精神分裂症的徵兆,在那時候就己經悄悄顯現了。
第一次明顯的發作,是在2006年的夏天。
那天他走在多倫多市區的街上,腦子裡突然冒出一個聲音。
那個聲音清晰得就像有人貼著他的耳朵在說話,告訴他立刻走上高速公路,然後追著太陽跑,一首跑到太陽落山為止。
他照做了。
他真的走上了401高速公路,在車流中穿行,沿著車道中間的隔離帶走。他走了將近三個小時,走到了城市邊緣,太陽落山了,他停了下來。
一名路過的卡車司機發現了他的異常,報了警。警察把他送到了醫院的急診精神科。
醫生診斷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建議住院治療。
李偉光在醫院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自己簽了“違背醫囑出院”的檔案,離開了。
他給出的理由是:如果住院,他剛找到的那份清潔工的工作就保不住了,他付不起房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