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7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法庭上的洪橋穿著橘黃色的看守所馬甲,剃了光頭,面色蒼白,但脊背依然挺得筆首。
在法官宣讀判決書的過程中,他始終目視前方,嘴角掛著一絲若有若無的、傲慢的弧度。
“被告人洪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張晨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曹澤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的那一刻,旁聽席上爆發出壓抑的哭聲。
李勝夫婦緊緊抱在一起,妻子哭得幾乎暈厥過去。
而洪橋的父母坐在後排,面無表情地站起身,轉身離去。
他們此前提請的精神鑑定申請被駁回,鑑定結果顯示洪橋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在判決後的量刑階段,洪橋的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刑事諒解書”,稱洪橋的家屬願意賠償被害人家屬一百萬元人民幣,以換取對方簽署諒解書,爭取從輕處罰。
李勝當著律師的面,把那份諒解書撕成了兩半。
“我女兒的一條命,一百萬能買回來嗎?”他說,“我一分錢不要,我就要他死。”
案件進入二審程式後,洪橋的父母動用了所有能動用的資源,甚至找來了某知名法學教授出具專家意見書,論證洪橋“具有明顯的偏執型人格障礙,應減輕刑事責任”。
這份意見書被控方律師當庭駁回——偏執型人格障礙不是精神分裂症,不影響行為人對自身行為的辨認和控制能力。
換句話說,他知道自己在殺人,他也知道自己殺人是錯的,但他依然選擇這麼做了。
2023年5月,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複核階段,用了一個罕見的表述:“本案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不予從輕處罰。”
2024年3月,洪橋被執行死刑。
在行刑前的最後時刻,監獄管理人員問他還有沒有什麼話要說。
他沉默了很久,然後搖了搖頭,說了一個字:“沒。”
從被捕到執行,他始終沒有對李倩月的家人說過一句“對不起”。
他唯一流露出情緒的時刻,是在一審宣判後聽到“死刑”兩個字時,嘴角的肌肉抽搐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復了那副不可一世的、高高在上的表情。
他似乎首到最後一刻都不認為自己做錯了什麼,在他的邏輯裡,他只是在清理一個“背叛”了自己的女人,這和他那些真人CS遊戲裡的“制裁行動”沒有本質區別。
李勝在女兒遇害後,把她的遺物整理得整整齊齊。
衣櫃最底層壓著一個鐵盒子,裡面是李倩月從高中開始攢下的一沓信紙,上面寫著她對未來的憧憬。
其中有一張摺痕深重的,是她在大學剛入學時寫給自己的信,最後一句是:“希望你能遇到一個真正懂你、愛你的人,不要辜負這段最好的時光。”
李勝把這張信紙裱了起來,掛在家裡的客廳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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