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李梅和張副營長結婚,沒有住的地方,就住在李梅的孃家。
李梅的嫂子,是很不願意的,畢竟出了家的小姑子,還住在家裡,那像什麼話。
但李梅的嫂子,只是嘴上說說,也不是那種刻薄的人,沒把李梅趕出去。
李梅每個月也交生活費,就這樣李梅在孃家住了下來。
李梅和張副營長結婚的時候,去了張副營長的老家,知道他老家是農村的,也知道張副營長的娘,是個不好說話的。
當時兩家就說好了,李梅和張副營長結婚,會每個月爹孃孝敬錢,張副營長的哥哥,負責給爹孃養老。
當時張副營長沒有分到房子,李梅的爹孃答應的很痛快。
李梅按月就會把孝敬錢給寄回去,大家相安無事。
後來過了兩年,張副營長升職了,成了副營長,在部隊上有分房的資格。
但是分不到大房子,只分到一個兩居室,但是對於李梅和張副營長來說,有一個自己的家,已經很好了,兩人都很滿足。
李梅也懷了身孕,張副營長的爹孃在老家,有張副營長夫妻倆,按月寄的錢倒也沒說什麼。
後來李梅生了個女兒,趙副營長的娘就不幹了。
說他兒子是個軍官,李梅能嫁給他兒子,是李梅佔了大便宜。
李梅嫁給他兒子多年沒有生,現在生了,沒能生個兒子,斷了他兒子的香火。
他兒子是軍官,不能沒有人養老,說要把他大哥家的一個兒子,過繼給張副營長。
李梅說什麼也不幹,張副營長也不願意過繼大哥家的兒子,畢竟他和李梅夫妻兩人都還年輕,又不是不能生,為啥要去過繼他大哥的兒子。
李梅說,如果張副營長的娘,硬要過繼他大哥的兒子給張副營長,那李梅就要和張副營長離婚。
張副營長給他娘說,他現在正是事業上升期,如果如果離了婚,他說不定就當不成軍官了,更嚴重一點,可能就要回家種地了。
張副營長的娘,怎麼可能願意,他那麼幾個孩子,就張副營長是最有出息的,讓張副營長回家種地,她是萬萬不答應的。
所以這場鬧劇,就這樣結束了,但是婆媳之間有了嫌隙。
張副營長的女兒已經三歲了,李梅三年來,沒有再懷孕,張副營長娘,一直心裡不舒服。
這不和大兒媳婦兒,拌了兩句嘴,大兒媳婦說張母,管不住李梅,就只會在家裡作威作福的。
張副營長的娘氣不過,悄悄咪咪的一個人跑來了部隊。
畢竟是張副營長的娘,李梅還是好生的招待,想著他娘住幾天,應該就會走。
結果張副營長的娘,這一住就是一個月,半點沒有說要走的意思,還天天看不慣李梅。
李梅多給女兒夾兩塊肉,張副營長的娘都要說,丫頭片子哪配吃肉,肉就該給他大孫子吃,他大這孫子可是張家的長孫,將來要傳宗接代的,總之說話很難聽。
李梅哪受得了,女兒可是他的命,是他十月懷胎生下來的。
婆媳兩就吵了起來,總之矛盾不斷,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今天直接動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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