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漢月》第65章 金殿宰相問,初試便從容(2)

作者:戈昔·2個月前

雖然兩個兄長也在,但他們眼下是在殿值,根本沒有發言資格。

但見完顏匡。烏林答願。夾谷衡。粘割。胥持國。唐古貢這六個宰執都肅立兩邊,三法司長官更在下首。

李朔其實不認識他們,只是從排位序列,大概對應每個人的身份。

「下官巡查署令李朔,見過各位相公。」李朔不著痕跡的觀察一下,這才不疾不徐的給宰執們行禮。

環環一揖而已。

他很清楚。哪怕在御前禮畢之後,見到宰相也要行禮,這是規矩。如今的相權很重,可不是明清可比。

眾宰執隨手答禮。唯有胥持國還專門點點頭。

胥持國倒也罷了。其他宰執聽到「巡察署令」,都是神色不渝。他們,誰也不喜這個天子新設的巡察署。

眾宰執位高權重,公務繁忙,對李朔的事知道的不多,也不會在意。此時看到李朔近在眼前,這才看出其人不俗之處。

難怪陛下寵幸這少年,這哪裡像是十三歲?此子面對一群宰執,毫無惶然之意,實在太過從容鎮定。

此子,要麼能做大事,要麼能屠萬人。

完顏匡隨即問道:「隴西郡侯,你這密奏之事,可有真憑實據?案涉國家大臣,皇家貴戚,不可不察也。」

此人是皇帝老師,據說精通女真語和女真掌故。當年世宗擔心皇太孫漢化嚴重,專門讓他教導。

他之前並非宰執,只是完顏守貞。夾谷清臣連續被罷相,他才被擢升右丞相。雖然他入省為相不久,可他資格很高,威望很高,也早就有拜相的資格。

李朔不軟不硬的說道:

「回相公話。物證已經提交,人證都在宮外。可謂人證物證俱全。茲事體大,倘若沒有真憑實據,下官怎敢汙衊國家大臣?陛下聖明,諸位相公明斷,三法司公正,難道還能容忍小人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的捏造罪名嗎?」

「相公若是懷疑證據真假,可當庭質詢他們。」

烏林答願怕完顏匡尷尬,介面道:

「隴西郡侯,你說證據確鑿,為何不將人交給三法司審判,按律法定讞,非要直奏御前?難道你就這麼不相信朝廷麼?」

這就問到關鍵了。因為按制,必須要先透過三法司受案。如果什麼案子都直接捅到宮裡,那皇帝還不累死?三法司豈不是擺設?

從程式上講,李朔就錯了。他壞了規矩!

胥持國聞言也不禁皺眉,有點替李朔擔心。李朔不經過三法司,直接搬出皇帝御審此案,這本身就是錯。臺省完全可以利用這一條彈劾他。

李朔胸有成竹的回答:「回相公話,凡事自有非常之法。相公或許忘了,下官的差遣是…巡察署令啊。」

巡察署令?眾宰執和三法司的官長,聞言都是一怔。

卻聽李朔解釋道:

「巡察署令可以自行稽查辦案,然後直接稟報陛下。此案之所以不經過三法司,並非因為下官是受害人,而是因為下官是巡察署令,職責所在。」

「不管此案的受害人是下官,還是別人,只要是涉及權貴的大案,下官都有權直奏御前!」

說到這裡,他指指自己的密奏,「各位相公可以檢查此疏事由和落款,可是巡察署令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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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意有頗,年個這,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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