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安南從小被買家的孩子們欺負,做著最重的家務,卻得不到尊重。
後來,在又一次捱了打後,程安南從程家村逃走。
再然後的事,程安南沒接著說下去。
但警方已經查到,程家村被火燒的那一家,就是程安南長大的地方。
村裡都說是程家得罪了什麼人,這才回村報復,並不知道這件事跟程安南有什麼關係。
不過警方懷疑這件事跟程安南有關,面對警方的問話,程安南沒有多猶豫,只是冷笑了一下,就老實交代了。
“我在他們家承受了那麼多痛苦,也該還給他們。他們買下我,不過是覺得不能生,家裡不能沒孩子。可買下我後,他們就生個不停,還縱容他們的孩子欺負我。我只是回去把他們對我做的事還回去,並且不小心打翻了蠟燭。”
程安南越說眼睛越紅,似乎已經並不在意她犯下的罪行會被怎麼判。
不多時,程安南就把她如何開始參與拐賣,如何成立拐賣團伙的事說了。
她當初從程家村逃走後,為了不引人注意,就換上了男裝,打扮成男人模樣。
她一開始在外面找不到工作,結識了一群亡命之徒,跟著他們一起參與了幾次拐賣。
這也讓程安南發現,原來拐賣孩子這麼賺錢。
於是,她就帶著兩個人自己幹,並且互相配合,尋找規律和方法,以最快的速度將孩子拐走,並且轉手賣掉。
程安南從這件事上能找到讓她心裡舒服的感覺,好像只要她拐賣的孩子夠多,她就不是最可憐的那一個。
程安南享受這種感覺,就帶著同夥作案,結果她的同夥被抓。
而她並沒有洩露過她的名字,同夥被抓後只說了有她這個人存在,但沒有具體鎖定她是誰。
再加上程安南在外面扮成男性,需要用到身份證的時候拿出來的都是假身份證,想找到她並不容易。
程安南脫身後,就開始了全國到處跑,她會到處作案,然後再很謹慎地換個新的身份。
而她的那六個同夥,也是這些年慢慢積攢下來的。
他們被警方注意到後,每次作案的速度反而更快,犯案後會迅速把孩子出手,再逃竄到其他城市。
這次是他們認為能趁著遊樂園人多,多帶走幾個孩子。
程安南已經打算金盆洗手,等這次的事結束後,她就用原本的身份回到程家村生活。
程家村早就沒人了,留下的只有程安南餵過幾次的大黃狗。
程安南交代了不少資訊,包括那些孩子都被賣到了哪裡。
但她知道的也只是部分資訊,比如孩子轉手給了誰,後來被賣到哪裡她並不清楚。
而且她跟轉手人也不認識,只是跟對方眼熟,知道是“自己人”。
程安南一開始跟著人參與拐賣的時候,就認識了不少人的,這些都成為她後來犯案的“人脈”。
警方根據程安南提供的線索,去尋找中間轉手人的下落,儘可能地找到那些被拐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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