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雲一愣,“怎麼回事?陳家那個男的不是挺老實的嗎?”
彭曉芳嗤笑一聲,眼裡閃過恨意。“老實?老實人打起老婆來才狠呢。那一家子都是吸血鬼。我嫁過去三年,生了個女兒,他們家重男輕女,成天指桑罵槐。
後來那男人在外面賭錢輸了,喝醉了回來就拿我撒氣。我實在受不了,半夜抱著孩子跑回了孃家。結果……”
她停頓了一下,眼眶微紅。
“結果我爸嫌我丟人,死活不讓我進門,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我實在走投無路,只能帶著丫丫來了市裡。”
林秋雲聽得心裡發酸。
同是天涯淪落人,女人的命在這個世道總是格外苦。
她伸手拍了拍彭曉芳的手背,“沒事,市裡好歹能尋個活路。你現在住哪?怎麼這幾年都沒來找我?”
彭曉芳吸了吸鼻子,“我剛來的時候,也想去找你。可我去陸家打聽過,那個陸建平說你回老家了。我當時連個落腳地都沒有,帶著個生病的孩子,飯都吃不上,就沒敢再多找。”
林秋雲暗罵陸建平不是東西,明明她就在市裡,他竟然騙曉芳。
“那你現在在這邊做什麼營生?我看你這打扮……”
林秋雲斟酌著詞句,怕傷了表妹的自尊。
一個單身女人帶著個孩子,在這大城市裡想混出個人樣來,得多難啊。
彭曉芳低頭看著自己鮮紅的指甲油,沉默了幾秒。
她突然湊近林秋雲,壓低了聲音,“姐,我在‘夜總會’上班。”
林秋雲手裡的搪瓷杯猛地一晃,熱水濺出幾滴落在手背上。
夜總會。
在這個年代的小城市裡,這三個字代表著什麼,街頭巷尾那些大媽大嬸們嚼舌根的時候早就說透了。
那裡是銷金窟,是烏煙瘴氣的地方。
“曉芳,你……”林秋雲喉嚨發乾,聲音都在打顫。
彭曉芳看著表姐這副模樣,眼底閃過一絲自嘲。
她從隨身的小皮包裡摸出一盒摩爾煙,抽出一根細長的香菸咬在鮮紅的嘴唇間,劃了根火柴點上。
火光映亮了她眼角的細紋。
到底還是受過苦的女人,妝畫得再濃,也掩不住底子裡的滄桑。
“姐,你想哪去了。”
彭曉芳吐出一口青煙,語氣故作輕鬆,“不是你想的那種賣身。我也就是陪那些老闆們喝喝酒,唱唱歌。有時候逢場作戲說幾句好聽的,逗他們樂呵樂呵。”
她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紅裙子,笑得有些沒心沒肺。
“我這人嘴甜,放得開。遇到大方的老闆,一晚上的小費頂得上人家幹兩個月的死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