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昨晚在這裡聚集過。」
沿著痕跡追蹤了約莫半個小時左右,安德烈指著前方林間的空地,隨後指向某個方向。
「狼群半夜聚集,某種意義上跟人類調集軍隊或者戰前會議是差不多的道理,透過各個偵察兵帶回來的情報來判斷該進攻哪個目標。」
「很顯然,最後它們選擇了這邊,而不是我們。」
安德烈不愧是經驗豐富的野外生存達人,僅僅依靠地面雜亂的痕跡便輕而易舉回溯出狼群昨晚的動態。
繼續順著痕跡往前走了沒多久,林宸鼻尖微動,嗅到一股淡淡的腥臭味。
不是腐爛的那種腥臭,而是內臟自身攜帶的那種氣味。
「看吧,這是昨晚它們的戰果。」
安德烈手中獵弓指向前方,在十幾米外的草地上,一頭白骨嶙峋的屍體倒在地上,周遭被暗紅色鮮血所覆蓋,一些殘留的毛髮和內臟被隨意地棄至在附近。
「鹿?」
林宸一眼就看見了那顆碩大腦袋上生長著的彎角。
但看白骨的體型,很明顯不是駝鹿。
安德烈目光在散落滿地的毛髮上掃視幾圈,忽然撿起一團帶有白毛的部分。
「是白尾鹿,原來如此,難怪狼群要這麼謹慎地開展行動。」
「白尾鹿?」
「對,阿拉斯加是鹿的天堂,駝鹿。馴鹿。麋鹿。馬鹿等等,至少有七八種以上的鹿種,白尾鹿就是其中之一。」
「它們體型適中,平時喜歡單獨行動,尤其是成年公鹿,雌鹿通常帶著小鹿一起生活,覓食的時候會將小鹿藏在茂密的草叢中。」
「它們是種非常謹慎的鹿種,雌鹿甚至會吃掉小鹿的糞便來消滅它們存在過的氣息,它們的逃跑速度也很快,反應靈敏,以此來彌補喜歡單獨行動的缺點。」
知道林宸對野外生存沒什麼經驗,打造庇護所和做飯相對來說還簡單些,但狩獵可是門超複雜的學問,沒個幾年的鑽研絕對不可能精通。
所以安德烈講解的十分詳細,就是為了林宸能儘可能多找到些獵物的蹤跡,不至於太早因為飢餓而被迫退出比賽。
他還想多吃幾周飯呢!
「這邊的狼群可是能捕殺北美野牛和駝鹿那種體重接近一噸的龐然大物的物種,在這種前提下狩獵一隻白尾鹿都要傾巢出動,你就想想這傢伙該有多謹慎和棘手。」
光看體型,這個倒黴蛋大概也就兩百公斤左右,去掉骨骼毛髮等不能吃的部位,剩下百餘斤,剛好夠這群狼吃個小肚溜圓。
林宸重重點頭,將有關白尾鹿和狼群的習性特徵一一記在心裡。
確認狼群朝更遠的方向離開之後,兩人便沒有繼續追蹤,而是朝著育空河的方位前進。
有安德烈帶路倒也不用擔心迷路的問題,一路上林宸將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觀察周圍上,還真被他發現了不少好東西。
只不過今天要淌水過河去挖土豆,實在沒辦法攜帶更多的物資,等明天再來摘也是一樣的。
兩人一前一後沒花多長時間就抵達了育空河畔,再沿著河岸朝上游移動,這樣就能返回昨天兩人相遇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