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力度剛剛好,懵逼不傷腦》第71章 易中海樂子人(2)

作者:豬手烤着吃·12天前

「那老小子委屈的呀,哈哈,最後不還是得叼著煙老老實實回答問題嘛。」

高小盛在食堂聽到身邊工人聊這些的時候,腦子裡已經浮現出「道德天尊」那副委屈巴巴的小媳婦模樣了。

嘖嘖,畫面太辣眼,不能想太多,再往下想易中海穿的工裝都要變成女僕裝了。

奇怪的是,作為另一個當事方,高小盛卻沒有什麼熱度,甚至很少有工人聊起他,基本都是用「保衛科鄰居」一筆帶過。

這個多少有點說不過去,都給高小盛弄出失落感了。

他雖然沒想成為軋鋼廠明星,但好歹有名有姓啊,「保衛科鄰居」是什麼鬼,聽著就像龍套。

琢磨好幾天,高小盛才理解工人們的想法。

主要原因還是在他自身,腦子不夠抽象,行為也沒達到工人預期的出格程度。

只是中規中矩做了該做的事,扇了該扇的人,和路人甲沒區別。

在工人嘴裡,高小盛甚至有給保衛科抹黑的嫌疑。

換成他們,起碼得把易中海摁在地上反覆摩擦,打成豬頭臉才算及格。

要不說這年頭,老百姓武德充沛呢,動不動就是「揍他孃的」。「削他個烏眼青」。

哪怕簡單的鄰里糾紛,也是一言不合拳腳見真章。

反倒顯得高小盛太畏手畏腳,打得不夠酣暢淋漓,讓這幫吃瓜群眾相當不滿意。

所以說,給保衛科治安幹事發專屬配槍還是非常必要的。

調解工人糾紛,說白了不就是勸架麼,手裡不拿著傢伙,這架真勸不開。

現在可不比幾十年後,大馬路上打個架就得進局子待幾天。

高小盛這些天翻遍了上級下發的檔案,壓根就沒有《治安處罰條例》之類的東西。

換句話說,只要沒打死打殘,嚴格點說,根本不屬於違法範疇。

畢竟光頭時期的「六法全書」全盤廢除,新法規還沒制定,現在就是妥妥地真空期。

這幾年零零散散頒佈了不少單項條令條例,可基本都是針對刑事犯罪,小打小鬧的治安違法這塊,還真沒出臺什麼處罰依據。

否則哪還需要治安幹事調解糾紛,依法依規處置就是了。

周家勝科長給高小盛的建議是,工人之間的糾紛,等同於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最好的處理辦法不是讓當事方滿意,而是獲得圍觀群眾的認可。

簡單點說,就是和多數群眾站在同一立場,他們認為誰做得不對,那一定是錯了,不接受任何反駁。

高小盛嚴重懷疑,後面流傳甚廣的「群眾批判」就是這個時期埋下的伏筆。

不能說群眾的眼睛不夠亮,但有時候大家難免區別對待,這也導致人緣的重要性大大提升。

當然,成分就更重要了。

犯了同樣的錯,工人和資本家能同等處理麼?必須不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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