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極見到沒人反對,繼續頒佈政令:“第三道政令,濟饑荒、以工代賑。”
“大貝勒和三貝勒等人勞苦功高,剛剛運回糧食和物資,但國庫糧儲微薄,無力全域普賑。
李永芳派往明國的細作傳回訊息,大明的小皇帝在京城大火以後,沒有以為施粥賑濟,反而召集青壯,在京城之南修建城池,以工代賑。
我們也是遭受了大火災難,我們何不效仿大明,開展以工代賑?
從即日起,老弱、孩童、重傷災民,優先分發賑災粥,保全老幼性命。
其他青壯流民,盡數徵用以工代賑,修繕村寨、疏浚道路、修築哨卡、清理火場廢墟,按勞取糧、不養閒民、不耗國庫。”
范文程、寧完我等一眾漢臣聞聽此言,立刻跪倒磕頭:“大汗聖明!此法務實周全,既保全了災民性命、穩住民心,彰顯了大汗的仁德;
又在不耗空國庫根基的基礎上,充分利用勞力、修復了各地城池建設,一舉兩得,大汗之策高明至極。”
皇太極擺了擺手,打斷他們的拍馬屁,接著頒佈政令。
“第西道政令:陳兵朝鮮,督促其履行盟誓,借糧以補國庫”
要說前面三道政令算作民政政令,那麼第西道政令就屬於軍令了。
在國內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時怎麼辦?
最好的辦法就是對外發動戰爭,藉此來轉移視線。
年初,皇太極派遣二貝勒阿敏率領3萬大軍東征朝鮮,史稱“丁卯之役”,與朝鮮先後簽訂了雖然和朝鮮簽訂了“江都之盟”和“平壤之盟”。
“江都之盟”很簡單,主要是建奴和朝鮮結為兄弟之國,朝鮮放棄對建奴的敵對政策。
建奴不再強迫朝鮮中斷和明朝的宗藩關係,但要求在和建奴的交往文書上禁止使用明朝的年號。同時,朝鮮中斷對毛文龍的支援。
盟約還涉及開放口岸進行貿易的問題。
“江都之盟”達成之後,二貝勒阿敏本人打算攻下朝鮮自立為王,不願意議和,也沒有參加盟誓,拒絕承認盟誓的有效性,要堅持對漢城用兵。
但受到嶽託和杜度等主要將領的抵制。
二貝勒阿敏不顧眾將反對,“分路縱掠三日”,並堅持對漢城用兵。
皇太極得知訊息後給二貝勒阿敏寫了一封密信,沒人知道上面寫了什麼,二貝勒阿敏看後同意撤兵,並要求重新與朝鮮盟誓。
三月十八日,阿敏主持了第二次盟誓,史稱“平壤之盟”。
其內容與之前相比增加了很多不平等內容。
朝鮮必須向建奴進獻貢品,如果不從就興兵討伐。
朝鮮不能對建奴胸懷惡意,不能在邊界修建城堡,整頓兵馬,如若不然就興兵討伐。
朝鮮必須遣返從建奴逃來的難民,如若不然就興兵討伐。
“平壤之盟”的內容讓朝鮮方面大驚失色。
他們質問為何要增加如此多的不公平條款。
。議商容不,誓盟字籤求要接首,會理予不本敏阿
。容約盟行執格嚴未並來後鮮朝,滿不的”盟之壤平“對鮮朝於由
。開未延拖口藉也鮮朝,岸口放開定約方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