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陳岩石我趙立春也有養子》第136章 呂州美食城拆遷(2)

作者:書荒1985·28天前

就在沙瑞金還在這裡糾結的時候,呂州月牙湖美食城門外。

幾十輛執法車停在門口,穿制服的人站成黑壓壓一片,拉著警戒線,旁邊還有負責拆遷的挖掘機停在邊上,剷鬥舉得老高,隨時準備動手。

美食城的商戶們早就得到了訊息,昨天晚上開始就沒回家了,全都守在店裡。

老張是美食城門口開魚莊的,五十多歲,在這裡幹了八年了。他披著件外套站在店門口,看著眼前這陣仗,手都在抖。

“他們……他們真敢拆?”老張轉頭問旁邊的李姐。

李姐是賣呂州當地特色小吃的,西十來歲,潑辣,這會兒也是急得眼睛通紅:“怎麼不敢?沒看那邊易學習都來了,聽說是林書記點頭的,還能有假?”

“可是這可是趙總的產業,而且我們手續都齊的啊!”老張急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排汙證,樣樣都有,憑什麼說拆就拆?”

“誰說不是呢。”旁邊賣魚丸的王師傅湊過來,臉色鐵青:

“說是我們美食城汙染了月牙湖,可我們這排汙設施,都是趙總當年按最高標準建的,還每年翻修,年年檢測都達標,憑什麼他說汙染就汙染了?”

一提到趙總,幾個人都沉默了,對這位趙總,他們真的沒其他話可說,只能說一句“仁義”。

趙總就是趙瑞龍,美食城的法人。

說起來好笑,這位趙總,商戶們一年也見不到幾回。

只在美食城開張的時候他來過兩次,後來就很少露面了,平時都是職業經理人在管。

可誰都知道,這位趙總不差錢。

當年建美食城的時候,有人勸趙瑞龍,排汙設施搞個差不多的就行,應付檢查嘛,能省不少錢。

結果趙瑞龍擺擺手,說“這點錢算個屁,別給我惹麻煩就行”,首接按最高標準建的,比國家要求的還高一個等級。

而且更難得的是,趙瑞龍幾乎不拿美食城的分紅。

每年賺的錢,除了給商戶降租金、搞維修、搞綠化、改善設施外,剩下的也都投到月牙湖美食城搞活動上去了,每年的活動都能吸引一大批食客前來。

商戶們都說,趙總根本看不上這點錢,美食城更像是他的一個“玩具”,或者說,是他在呂州留的一個念想。

為此,甚至有人還編出了一個感人的故事:

說是十多年前,趙瑞龍那時候還很年輕,二十多歲,跟朋友來月牙湖玩,在湖邊一個小館子裡吃了頓飯。

小館子是個小姑娘開的,叫阿月,做的菜特別好吃。

趙瑞龍吃了一次就忘不了,天天往那兒跑,跑著跑著,兩人就產生了好感。

那時候的日子,慢得像月牙湖的水。

趙瑞龍每天一大早就晃過來,也不點菜,就往廚房門口一靠,看著阿月忙活。

她切菜他遞刀,她炒菜他遞盤,笨手笨腳的,經常幫倒忙,被阿月拿著鍋鏟追著打。

夏天天熱,阿月做綠豆湯,熬一大鍋,涼在井水裡。

傍晚收了攤,兩人就端著碗,坐在湖邊的石階上喝,一邊喝一邊在那裡嬉笑打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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