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陳岩石我趙立春也有養子》第186章 鹿角一族覆滅5(1)

作者:書荒1985·18天前

主流媒體也紛紛發聲,澄清事實,引導輿論,那些雜音很快就被壓了下去。

有一位被該利益集團控制的千萬粉絲的媒體人,在發了一篇抹黑文章後,當天晚上就被全平臺封號。

第二天該媒體人本人也被約談,嚇得連夜發了長達八千字的道歉宣告,說自己“被人利用,發表了不實言論”之類,結果完全沒用,慢慢消失在了網路上。

第三步,利益交換,要挾施壓。

該利益集團混了幾十年,手裡握著不少人的黑料和把柄,這些材料平時不用,就是為了在關鍵時刻拿出來保命的。

他們在察覺到這次行動之後,就開始把手裡的一些材料交給可靠的人,讓他們在自己出事後,帶著這些材料去找相應的人幫忙,如果那些人不幫忙,就首接把這些材料交給相關部門。

這些材料裡,有某些幹部收受賄賂的證據,有某些幹部生活作風問題的照片、影片,有某些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的記錄,甚至還有某些幹部在重大決策中失職瀆職事後使用手段解決的證據。

除此之外,該利益集團還透過一些尚未發現的關係,向辦案部門施壓,要求“注意分寸”“適可而止”“不要擴大化”,試圖把調查範圍限制在最低限度,保住剩餘的核心成員。

然而,那些被要挾的幹部,在權衡利弊之後,大多選擇了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爭取寬大處理。

畢竟這次的事情實在太大了,七武海中的六位下場,根本就不是他們這點小身板能夠左右的。

這些人心想“反正這次都逃不掉了,與其被他們牽著鼻子走,不如主動坦白,說不定還有挽回的餘地。”

第西步,丟車保帥,切割自保。

該利益集團內部,其實也不是鐵板一塊。

在風暴來臨的時候,最先被丟擲來的,是那些邊緣人物和小嘍囉。

星耀傳媒的幾個中層幹部,被推出來“頂雷”,把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的責任全攬在了自己身上。

因為他們知道,他們是跑不掉的,還不如把這些全部擔下來。

幾個跟該利益集團有資金往來的小企業老闆,被抓之後,也一口咬定“就是正常的商業合作,不知道什麼其他情況”,把所有的問題都定性為“經濟糾紛”。

金鑫本人,再次被審訊的時候,也試圖把所有的責任都攬下來,說:“公司是我開的,事是我乾的,我誰也不認識,誰也沒指使我。”

試圖把上面的人全部摘乾淨。

他們的算盤打得很清楚:犧牲幾個小的,保住幾個大的;犧牲幾個外圍的,保住幾個核心的。

只要核心人物還在,只要關係網還沒斷,就還有東山再起的機會。

第五步,轉移資產,留好後路。

在風暴來臨之前,該利益集團就己經開始大規模地轉移資產。

有的透過地下錢莊,把海量的資金轉移到了境外,存在了瑞士、新加坡、開曼群島等地的銀行賬戶裡;

有人把名下的幾套豪宅、幾輛豪車,全部過戶到了遠房親戚的名下,又把公司賬上的流動資金,以“投資”的名義,打給了幾家在境外註冊的空殼公司;

那些有牽連的幹部家屬,也紛紛拋售房產、股票、基金,把資金換成美元、歐元,透過各種渠道轉移到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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