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嫁叛臣府》第147章 贏下一句(2)

作者:檀墨·14天前

評事沒有答應,只先提筆擬了一句“所陳與舊抄不合,另案核查”,寫完便把紙轉過來:“這樣可夠?”

沈照檀看了一遍:“不夠。”

“你方才還說不求推翻舊讞。”

“是不求。”她指向“另案”二字,“可謝無咎現案正在援引舊會審。若把疑義另放一匣,當前承案人仍只看見舊讞結論,看不見它所據材料與今日問詞衝突。那便不是為現案補陳。”

“你要把一個未核身份之人的話釘進現案?”

“釘進去的是‘有待核的矛盾’,不是‘已經採信的人證’。”

這一句落下,屋內一時無人再說話。

主簿取來謝無咎現案的援引目,只翻到列有舊會審定讞的一行,放在評事手邊。沈照檀沒有要求再閱別頁。

評事看了那一行許久,又把方才形成的問紙從頭讀過一遍。嶽主動刪去“疫亡”、補寫不知死因與幕後,以及主簿列下的四種可能,都留在紙上。它沒有逼官署只能信一個答案,卻也不許官署假裝沒有問題。

“最多附在候核項下,不入已採證目,也不寫舊讞有誤。”評事終於道,“嶽秉義若經核為偽,謝氏不得再稱官署已經採信。”

“可以。本就未曾採信。”

評事重新鋪紙,這一次寫得很慢:

“現存所引材料未足釋此時序疑義,須續核最初疫報及會審所引版本。”

短短二十八個字,沒有“冤”,沒有“偽”,也沒有“翻案”,甚至沒有說岳秉義所述為真。

可“姑存備查”只是把紙收進匣裡,這句話卻寫明瞭為什麼要查、下一步查什麼。只要謝無咎現案繼續援引承安七年的舊會審,承案人便不能繞過這處時序疑義。

評事落押。主簿與錄事隨後署名,把三頁問紙、一頁正狀和一頁附紙併入“謝無咎案候核”。右邊那隻“舊案雜核”文匣沒有再開啟,沈照檀卻仍未鬆氣:“請給收訖。”

評事看了她一眼:“已經入匣,還怕丟?”

“嶽秉義答應外孫,只在官面開口。孩子不在京中,須看見官署確實收了他的問紙。”

嶽秉義轉頭看她。這句話不是為謝家討體面,而是為一個已經離開追殺圈的少年,討回外祖許下的憑信。

主簿讓錄事開具收訖。錄事起初寫的是“嶽秉義隨謝氏到署”,嶽看到一半便叫停:“改成‘自行到署’。”

錄事皺眉:“你與謝夫人同在門前,又一同進來,有何分別?”

“我從客店自己走來,在門前才與她會合。寫一個‘隨’字,往後便成了謝家把我領來。”嶽秉義道,“你們今日分室問我,不正是要分清這件事?”

主簿查過門前初記,命錄事依言改字並在改處落名。

收訖最終寫明嶽秉義自行到署、與呈狀人分室受問,三頁問紙已經收存於謝無咎現案候核項下。錄事蓋上值房印,把這一紙交給嶽本人。

走出側門時,早間等候投文的人已經散去大半。仍有幾人認出他們,目光追著嶽秉義掌心未洗淨的硃色。

早上退狀的書吏從木欄後出來,按規把收訖內容唸了一遍。他沒有賠禮,也沒有再說案由不合。聽見“自行到署、分室受問、問紙已收”,人群裡原本那幾句“謝家藏人教證”的低語便弱了下去。

這洗不清謝家十五年的罪名,也不能證明嶽沒有收過一文錢。

但至少從今日起,誰再說大理寺已經認定謝家買證,便須先越過值房那句“反告不足據”,再越過這一紙正式收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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