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嫁叛臣府》第156章 眾口殊辭(2)

作者:檀墨·14天前

“藥抓錯了,可以倒回去重稱。”他道,“話落到死人名下,再想倒回來便難。諸位若真知道見證人姓名,去官門具名;只知道別處聽來,就別堵著我的秤。”

腳伕先走了。老婦也收起跌打膏,把臉轉向門外,不再提她那位西郊親家。抓藥夥計低頭重分藥材,動作比先前慢了許多。

青黛沒有追任何一個人。

她付清藥錢,將三種說法連同各自答不出的地方折進藥單。走出濟春堂時,街口已有賣涼湯的人在說第四種:嶽秉義留下半枚玉,臨死才知道自己認錯了主。

這一次她沒有停。

傳言一旦追進巷子,前頭永遠還有一張說不清姓名的嘴。她先把已經聽見的訊息帶回去。

***

沈照檀看完包紙,沒有問是誰最先說的。

她先讓青黛把三個版本逐句複述一遍。青黛說到“公義莊釘棺前醒過”時,沈照檀在旁邊寫下“京兆驗傷”;說到“荒寺村醫聽見”時,又寫下“見證人未具名”。

“姑娘,這些話都是假的吧?”

“我們只能說,它們現在沒有一處能落到官面。”沈照檀將紙壓平,“大理寺那三頁問答是當場念回,嶽秉義親手刪過‘疫亡’,又在末頁按了掌印。若他後來在大理寺改口,便該有第二個入門時刻、第二份問紙、第二次念回或拒印記錄。”

“值房沒有?”

“我不能憑記憶替值房回答。所以要去問。”

她又指向第二欄:“公義莊次晨辦的是核身、驗傷與報亡。嶽到那裡時已經不能說話。至於荒寺,他最後說過什麼,誰若聲稱親耳聽見,便該報姓名、站到官門裡,只認自己聽到的字。”

青黛想起濟春堂櫃前那些越說越真的臉:“若他們都不肯具名呢?”

“那便先不讓‘翻供’兩個字進卷。”

沈照檀沒有抄那三種傳言,也沒有叫人去藥鋪堵嘴。她只把青黛的三欄紙折起,帶往大理寺;昨日玉作留下的驗記和兩枚殘玉都鎖在聽雪堂,沒有隨車。

***

大理寺外廊果然已經有人來過。

值房書吏從案角拈起一張沒有姓名的窄帖。上面只寫嶽秉義臨終自言受謝氏銀錢、前供不實,請官署勿再援引;落款處空著,時刻、地點與聽見的人也一概沒有。

“送帖的人呢?”沈照檀問。

“問他姓名,他便說只替人傳話。讓他等候核問,轉眼就走了。”

書吏又道:“昨日東市有人看見你們驗兩枚殘玉。今早街面上便添出半玉認主的說法。承辦評事有話:殘玉來歷不明,既未入官驗,往後不得再借嶽秉義之名對外談它。”

“玉作只驗甲乙形制,沒有記持有人。”沈照檀道,“驗記也沒有送來。我可以不再對外談殘玉,但同一條界線也該守在這張無名帖前。”

書吏沒有收帖,先翻值房出入簿。

嶽秉義六月初九自行到署,午初分室受問,酉初從側門離開。此後直到公義莊報亡,再無第二次入門記錄。發訖底簿所記仍是三頁問紙,念回按印;沒有續問頁,也沒有撤回答話的附紙。

問紙不能證明十五年前所言已經屬實,卻能證明他在官門裡究竟認過哪三頁。

報亡窄紙隨後取來。紙背補明遺體夜間從荒寺送入公義莊,次晨由京兆驗傷、大理寺核身;義莊值夜人、車伕和送棺人家分別只認自己所見,沒有一處“醒轉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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