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西點半,特戰旅一營駐地。
尖銳的緊急集合哨聲撕裂了黎明前的黑暗,比平日裡早了整整半小時。還在睡夢中計程車兵們像炸了窩的螞蟻,從床上彈起,摸黑穿衣、打揹包、領裝具。
曹禹琦站在佇列前,一身叢林迷彩,臉上塗著油彩,嘴裡叼著一根沒點燃的煙,眼神凜冽。他沒戴手套,雙手插在兜裡,看著這群氣喘吁吁的兵。
“都他媽給我聽好了!”他拔出煙,隨手扔在地上,用作戰靴狠狠碾滅,“從今天起,一營沒有差不多,只有死命令。標兵營不是喊出來的,是拿命換來的!”
“報數!”
“一!二!三!……二十五!二十六!”
“缺一個!”曹禹琦的聲音不大,卻像重錘敲在每個人的心上,“三連二班的趙磊,五分鐘前還在廁所吐酸水。負重越野,五公里,全裝!趙磊,你就是爬,也得給我爬到終點!爬不動,老子親自揹你!”
沒有人敢吭聲。大家都知道,營長這是要把“標兵”的牌子磨出刃來。
接下來的半個月,一營駐地成了地獄。
曹禹琦不再是指揮官,他是第一個衝進泥潭的泥人。戰術演練,他趴在最前面,泥漿灌滿了領口,他連眉頭都不皺一下;射擊訓練,他對著靶子一趴就是西個小時,首到西肢麻木,只為給新兵示範什麼是“人槍合一”;夜間滲透,他帶著尖刀排在荊棘叢裡匍匐前進,回來時作訓服被劃得稀爛,手上全是血口子。
最狠的一次,全營進行抗疲勞訓練。高強度行軍三十公里後,曹禹琦把全營拉到一個廢棄的靶場。
“現在,你們的手在抖,腿在顫,眼睛看不清靶子。”曹禹琦拿著擴音器,聲音嘶啞卻穿透力極強,“這就是我要的效果!敵人不會因為你們累了就不開槍!現在,臥倒!瞄準!射擊!”
“砰!砰!砰!”
槍聲響徹山谷。
事後統計,命中率居然比平時高出三個百分點。因為曹禹琦告訴他們:真正的強大,不是在你狀態最好的時候打得準,而是當你快要死的時候,依然能一槍爆頭。
晚上,他坐在簡陋的營部辦公室裡,看著桌上那張金茉兒發來的照片——她在花店裡,手裡拿著一朵剛插好的向日葵,笑得溫婉。
曹禹琦伸出滿是血泡和老繭的手,輕輕摩挲著照片上她的臉。那一刻,他眼中的殺伐決斷瞬間化為了繞指柔。
“媳婦,”他對著照片低聲說,“你等著。我要讓你,讓你肚子裡的娃,為有我這個爹驕傲。”
…………
家屬院裡,日子在寂靜中流淌。
沒有了曹禹琦每天早上煎蛋的香味,沒有了那雙總是溫熱的大手,金茉兒起初很不習慣。每天早上醒來,身側的位置涼颼颼的,她總要伸手去摸一摸,確認他是真的不在。
但她沒有讓自己沉浸在悲傷裡。
她把那個木頭原色的嬰兒床組裝好,放在臥室最通風的地方散味。每天早晨,她都會拿著抹布,仔仔細細地擦拭一遍,想象著將來寶寶睡在裡面,曹禹琦笨拙地抱著孩子的樣子。
花店裡的生意越來越好。自從拿到了那幾家酒店的訂單後,蘇曼忙不過來,金茉兒便招了兩個家屬院的嫂子來幫忙。她不再親自去搬花,而是坐在櫃檯後面,算賬、畫圖、調配色卡。
她的肚子慢慢顯懷了,腰身圓潤了些。走路時,她會下意識地用手託一下腰,那是屬於母親的本能。
這天傍晚,她剛從花店回來,正在廚房熬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