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離婚,我才知道自己有35億》第七十六章 我是不是太給你臉了(2)

作者:金滿門·1個月前

在吳民江眼裡,她已經不是一個需要被在乎的人了。她只是一個工具。有用的時候拿來用一下,沒用的時候就扔到一邊。現在她妨礙到他了,所以他要把她藏起來,藏到不影響他挽回楊雪瑩的地方去。

她連他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都不如。

至少普通員工不來上班,他還會問一句為什麼。

而她不來,他求之不得。

走到這種地步,接下來自己該何去何從?

-

高玲玲想了很久,覺得自己不能就這麼算了。

她不能就這樣被吳民江一腳踢開,連個說法都沒有。

她得做點什麼。得讓吳民江知道,她不是他想扔就扔的。

得讓他著急,讓他後悔,讓他主動來找她。

高玲玲腦子裡飛速轉了幾圈,然後拿起手機,翻到李輝的號碼,按下了撥號鍵。

電話響了幾聲,接通了。

“李輝,離婚協議上說好的,那房子歸我。我現在就要收回來,我今天就要搬回去住。”

李輝很意外:“你說什麼?”

“我說我要搬回去住。”高玲玲的語氣很強硬,“那房子現在是屬於我的,我有權利住。你趕緊搬出去,我今天就要搬回來。”

高玲玲覺得自己搬回去住,可以刺激一下吳民江,讓他來主動認錯。

至於李輝搬去哪住,這個是他自己的事。

反正李輝向來好說話。

她越說越覺得自己這個主意不錯。

“高玲玲,你是不是有點欺人太甚了?”

李輝的聲音終於不再是那種平淡的語氣了,帶上了一絲冷意。

“我現在還沒找到新的住處,而且我住這裡已經習慣了。之前不是說好的嗎?我把這房子的錢折算給你,然後讓我媽過來住。這才過了幾天,你就反悔了?”

“那房子值七十八萬,你能拿出來這麼多錢嗎?”高玲玲的聲音拔高了,“你要是拿不出來,就趕緊搬出去。我今天就要搬回來,我沒跟你商量,我是通知你。”

李輝的聲音更加冷了幾分。

“高玲玲,你是不是覺得我真的很好欺負?”

高玲玲愣了一下。

“你說讓我搬,我就得馬上搬?冷靜期還沒到,婚還沒離成,離婚協議還沒有正式生效,這房子現在也有我的一份。我住在這裡怎麼了?”

“難道吳民江不要你了,你沒去處了,所以就跑來欺負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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