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艦交易條件達成一致,楊翊風將晴雯攬進懷裡揉搓,提出最後一項要求:
“總統先生,我這幫蠢女人平素就愛一些亮晶晶的寶石,尤其是對一閃一閃的鑽石特別感興趣......”
保羅·克魯格聞弦知雅意:“楊總,您幫了我們布林人這麼多,我正愁該如何感謝您呢!一點鑽石而己,我代表我國政府授予您奧蘭治河流域鑽石礦的獨家永久勘探權,終生免稅!”
這年頭鑽石市場還不大,保羅·克魯格心想,那麼多黃金都給了,鑽石就當添頭吧,是以爽快地答應。
於是就在楊翊風的廠長辦公室裡,遠洋集團與南菲共和國的軍事合作協議正式簽定。
協議全稱:《遠洋-南菲光復合作與國防重建協定》
締約方:
甲方:遠洋集團(法人代表:楊翊風)
乙方:德蘭士瓦共和國(法定代表:保羅·克魯格總統)
第一項 軍事復國義務
一、甲方承諾在簽約後90日內組建遠征軍(對外稱“布林復國軍”),投入對約翰牛殖民軍的作戰,首至恢復乙方全部領土主權。
二、乙方授予該部隊布林復國軍正式番號,並按月發放軍餉。保羅·克魯格總統出任海陸軍大元帥,為該軍最高統帥,甲方向其提供士兵花名冊以辦理南菲國籍。
三、軍事行動對外宣傳口徑:“全球布林人歸國參戰運動!“
第二項 艦隊交易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成建制海軍艦隊,含兩艘無畏級戰列艦,兩艘虎級戰列巡洋艦,2艘加里波第級裝甲巡洋艦,4艘皮埃蒙特級防護巡洋艦,24艘S90級驅逐艦,24艘U-1型潛艇,招募海軍人才並提供全套艦員培訓,總價1700萬英鎊(摺合125噸黃金),以黃金支付。
二、乙方須在簽約後90日內支付購艦費用,彈藥及物資補給費用月結。
第三項 國防工程建設
一、甲方為乙方佔領或建設一座現代化軍港,修建含40門305毫米45倍徑大炮、108門75毫米速射炮在內的海岸要塞群永久工事,並協助乙方組建現代化海軍行政部門及指揮部門。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陸軍裝備援助,包含10萬支G98步槍、1萬支勃朗寧手槍、1000門60毫米迫擊炮、3000挺馬克沁重機槍,500門75毫米野炮、200門105毫米野炮、1000萬枚手榴彈,以及100個基數的各類槍炮彈藥。並協助乙方建立現代化陸軍總部與參謀總部。
第西項 資源特許權
一、乙方以蘭德金礦50%永久股權支付甲方復國軍事行動酬勞。
二、甲方享有奧蘭治河流域鑽石礦的獨家永久勘探權,永久免除該專案的一切賦稅。
第五項:戰時應急方案
若乙方政權在甲方抵達南菲前己瓦解:
a) 甲方撤兵,己支付黃金及任何形式款項作為甲方先期付出的沉沒成本,將不予退還。
b) 防務承諾自動轉為庇護流亡至甲方實控地的布林人安全、並協助流亡政府復國的義務,由甲方視國際形勢執行。
c) 金礦股權和鑽石礦勘探權延至南菲復國後兌現。
甲方代表:楊翊風
格魯克·羅保:表代方乙
部總團集洋遠:點地約簽
日01月4年2091:間時約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