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都是出自程衛陽之手。
錢是程衛陽出的,信也是程衛陽模仿沈蘭城的筆跡和語氣寫的。
因為,程衛陽喜歡方霞。
心氣高的方霞,想過沈蘭城喜歡自由、喜歡追求音樂理想,那她可以適當放手,但她從未想過,自己從頭到尾,就是個棄婦……
更可笑的是,沈蘭城消失的那天,恰好就是她生下沈芊的同一天。
後來的五年,她更是在程衛陽眼裡,活成了一個笑話,一個可憐蟲。
方霞想起平時,別人指指點點的那些難聽話。
以前她要麼無視,要麼格外有底氣地懟回去,可這一刻,她才發現自己成了個笑話,而那些難聽的風言風語,都是真的?!
突逢鉅變,方霞在程衛陽那裡,反倒很冷靜。
她沒有發脾氣,也沒有再說一個字。
程衛陽追著她出去,“方霞,你聽我解釋……”
她只是抬手攔住,“我想一個人待會兒。”
“我……”
程衛陽一臉焦急,害怕方霞做傻事,雖然看起來不像,但一個女人突然遭受這麼大的打擊,誰知道她會做出什麼?
之後,程衛陽放心不下,就一路偷偷跟著方霞回家。
看見方霞走進家門的那一刻,他才算是放下心,轉身離開了。
再然後的事情,就是沈芊五歲那年的記憶——
方霞一到家,就大發脾氣,把家裡所有能砸的東西,全部砸了,還把五歲的沈芊直接趕出門。
她動過扔掉這個孩子的念頭,因為女兒的存在,就像是對她最大的嘲諷。
但最終,還是留下了沈芊。
可從此之後,方霞就再也不是那個溫柔的母親,她也痛恨沈芊做所有關於音樂的事情,包括家裡那把舊的吉他,也被她砸個粉碎。
至於為什麼,她覺得娛樂圈都是下三濫,沈芊賺的都是不乾不淨的錢,是因為她知道,沈蘭城跟她在一起之前,就有很多女人喜歡他。
沈蘭城拋棄她之後,想必也不是什麼為了音樂夢想,無非還是沉溺於紙醉金迷的女人堆裡!
*
二十一年前的變故,周蘭是在某次偶然的機會下,從方霞口中得知的。
她瞞了這麼久,是因為一來當時沈芊還是個五歲的孩子,怎麼可能說呢?二來,雖然後來沈芊長大了,可也沒了說的必要,只會徒增痛苦。
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沈蘭城或許真的要回來了,就算只是方霞認錯人,她也覺得,有必要告訴沈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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