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錢的也就只有一個三十克的銀鎖。五十克的金手鐲。二十克的金項鍊,還有一個前男友送家裡金手鍊,估計有個十來克。
這些對春桃來說都是有意義的,第一個銀鎖是她出來工作後買的。
一起買的銀手鐲她戴了十年,因為戴在身上了所以沒有了。
她家裡重男輕女非常厲害,她十六歲就出來打工,哪怕考上的他們那兒最好的高中,他爸媽也不要她上學,非要她出來打工。
她賭氣跑出來上班後,再也沒回去。
家裡是大山的,爸媽不認識字,除了送他們來鎮上的初中就再也沒去過遠地方。
攢了第一筆錢,她就買了一個銀鐲子。一個銀鎖。
工作三年後,金價還不貴,她又買了流行的古法黃金手鐲,五十克,花了一萬五。
二十五歲生日時買了金項鍊,後來談朋友了,二十六歲過生日時男朋友買了金手鍊。
哪怕後來分手了,人家也沒要回去。
從二十七歲開始金價持續上漲,哪怕漲到了一千多一克,她也捨不得賣。
如今她只能慶幸自己機智,要是都賣了,她就真窮了。
其實她身上錢也不多了,這次表妹回去,她讓她帶了一張銀行卡回去給她爸媽,裡面有十萬,算了全了最後一點親情。
當然,她雖然相信表妹,但也怕人拿錢跑了,她也特意打了個電話回去,跟她媽說了一下,密碼也是單獨給她媽了。
雖然後面她媽一直說她這麼大了不回去結婚啥的,她也不在乎的直接掛了電話。
這筆錢給了,她以後再也不會回去了。
收起亂七八糟的心思,想了一下,她還是決定將手鍊賣了,第一是款式還不錯,說不定能賣上價,第二是這個克數最輕,她還是捨得的。
明天就是她輪休的日子,收拾好心情躺在炕上睡覺。
旁邊的幾人早已睡熟,大家都是丫鬟,工作都不輕鬆。
次日一大早,春桃依舊穿著丫鬟衣服出府,別問,問就是沒有衣服,她進府時穿的舊衣服早就被嬤嬤處理了。
她沒去當鋪,直接去金玉樓。
春桃走進金玉樓,裡面擺的首飾都很精緻,客人也不少。
她深吸一口氣,走到櫃檯前,從懷裡小心翼翼地掏出金手鍊。
夥計見她穿著丫鬟服飾,眼神里閃過一絲輕視,但還是接過手鍊檢視。
“姑娘,這手鍊成色倒是不錯,不過最多給你二十兩銀子。”夥計漫不經心地說道。
春桃心中一緊,她知道這手鍊不止這個價,便說道:“小哥,您再看看,這可是足金的,而且款式新穎,二十兩實在太少了。”
就在這時,一位身著華麗的小姐從樓上下來,她看了眼春桃手中的手鍊,眼睛一亮,“這手鍊我要了,一百兩銀子,如何?”
春桃又驚又喜,沒想到能碰到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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