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闆貓嫌狗厭,瞞爸媽當萬元戶》第70章 可算逮着你落單了(2)

作者:金滿滿·3個月前

年糕兒趴到林初夏的床邊,仰著小臉看她,“你別哭了,你爸你媽要是不要你,你來我家吧,我的飯分你一半,我的床也分你一半。”

“別人家小孩都是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我們家就我一個人,我可想找人陪我一塊玩兒了。”

年老爹看了年糕兒一眼,小丫頭年紀小不懂事,哪能隨便把別人家的孩子往自已家裡帶?

別說她有爸媽,就算不是親爸媽,那人家不撒手,別人也不能帶走孩子啊。

回頭叫公安以拐賣人口的罪名給抓起來,那可是要判刑的!

林初夏抹著眼淚,“我爸我媽不會答應的。”

年糕兒犯愁:“可是你要是再回去,你爸你媽再打你怎麼辦?”

林初夏抽噎,“那也總比沒有家好……”

她要不回去,就只能在街頭餓死了,回去她還能有口飯吃,她只要熬到嫁人,就好了。

年糕兒抓抓頭髮,“哎呀,你怎麼跟我媽一樣啊?我媽也老這樣……”

年糕兒也沒辦法了,走之前給林初夏一塊糖,她心情不好的時候,要是吃到糖,她的心情就會好了。

她本來還想剝開塞林初夏嘴裡的,但是林初夏堅決不要她剝,她就只能把整塊糖給林初夏。

回去的路上,年糕兒抱著空飯盒,唉聲嘆氣,“怎麼會有不喜歡自已小孩的媽媽呢?就算不喜歡,怎麼能那樣打她呢?”

她奶就不喜歡她爸,她爸小時候,她奶也會打她爸,但是從來沒把她爸打到那麼嚴重。

一個媽媽怎麼可以那麼心狠?

年糕兒不能理解,凌寄半道跟他們分開,臨走前他說:“滬市有個叫《為了孩子》的雜誌創刊,你可以讓林初夏寫信問問。”

年糕兒歪著腦袋,一臉不解,“那是什麼東西?”

凌寄說:“是一群很關心小孩的人辦的雜誌,嗯,是告訴大家,怎麼樣才能對小孩好。”

年糕兒從來沒寫過信,她好奇,“怎樣才能寫信?”

“把你想寫的話,想問的問題都寫在紙上,然後寫上地址,寄出去。”

“咋樣才能寄出去?”

“去鎮上的郵局。”

“寄到哪裡去?”

“寄到你任何想要寄的地方。”

“寄給天上的星星也行嗎?”

凌寄瞅了她一眼,“你是傻子嗎?去星星那條路沒郵遞員,沒法寄。”

年糕兒:天上的星星也可以寄嗎?凌寄:那條路沒有郵遞員,沒法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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