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書的應該有很多年齡比較小的讀者,所以今天加更一張番外,簡單科普一下我軍在1937年到1942年的真實狀態。
因為本書現在的時間線1941年的農曆12月份,陽曆是1942年一月末,屬於八路軍最艱苦的時間線!
先說說國共合作,看看他給咱支援啥了。
1. 中央撥的錢,連塞牙縫都不夠
按1937年國共協議,八路軍三個師,國民政府每月發63萬法幣。
聽起來不少?但攤到4.5萬人頭上,每人每月不到14塊法幣。
這點錢,只夠發基本軍餉,買藥、買被服、買彈藥、造手榴彈,幾乎全是缺口。
到了1940年以後,不僅剋扣,還首接停發,八路軍徹底斷了“公家飯”。
2. 戰士吃的啥?
正常標準是每人每天一斤半小米。
實際上,1941—1942年最困難的時候,很多部隊一天只有幾兩糧,摻野菜、樹皮、黑豆充飢。
“寧可自己餓肚子也要省出小米給烈屬”,這不是誇張,是真事。晉察冀、太行山都有類似記載。
3. 撫卹金:有制度,但沒錢落實
《抗日軍人優待條例》《撫卹條例》確實寫了標準,紙面數字看著不低。
但現實是:錢發不到地方,地方只能“量力而行”。
很多地方給烈屬的是:幾鬥小米+一張烈屬證+代耕田,現金極少。
4. 為什麼不能“獨立二團特例”?
白寶勝那句:
“我白寶勝要是把調子定高了,386旅別的團怎麼辦?”
這句話不是作者自己瞎編的,是根據當下大環境所總結出來的。
八路軍講究“供給制”,都是中央統一發物資;不是工資制,所以各部隊之間差距不能太大。
一個團突然發幾百斤小米,其他團學還是不學?
學了發不出,士氣崩;不學,戰士心裡不平衡。
所以,寧可自己捱罵,也不能亂了全軍的規矩!
再說說當時的八路軍能不能發出紙面上的撫卹!
賬面那點餉,根本撐不住現實
核定太少:國民政府只按4.5萬人編制發餉,初期月發約63萬元法幣,後略增至70萬左右,新西軍更少。
人多錢少:1940年八路軍實際己擴到40多萬人,國民黨拒不增編增餉,等於近50萬人分4.5萬人的錢,人均攤下來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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