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攜帶未爆彈的玩家住戶,將免去物品隨機爆炸的影響,也就是說,可以自由行走在三樓裡,哪怕有物品貼著臉炸開了,也不會傷害到自己分毫。
沒有被人拾起的未爆彈,持續十分鐘後,原地爆炸。
被人碰過的未爆彈,持續十分鐘後,靜靜消失。
當一個攜帶未爆彈的人,與一個身上沒有未爆彈的人,在一米範圍內相遇時,A規則作廢;攜帶未爆彈的人,將同時承受腳下地板與身上未爆彈的雙重爆炸。
若二者都有,或都沒有未爆彈,則A規則照舊生效;A規則優先順序大於D規則。
當有十二個未爆彈都爆炸後,開放通往二樓與四樓的樓梯。拿四樓舉例,在符合條件之前,如果有人試圖強闖上樓的話,則整條樓梯中每一個臺階,都會化身炸彈,同時爆炸。
這樣一來,不僅上樓的人性命不保,後面的人都再也上不了四樓了。二樓同理。
……這份規則雖然條款不少,卻挺好理解。
只不過每看一遍,每把規則分析一遍,麥明河都不由會生出一個感嘆:真惡毒啊。
三樓是專門為了複數獵人準備的陷阱,而且看樣子,人數越多,就越不好過去——因為每條規則裡,處處都藏著損人利己的空間。
不,倒不如說,不管是一個人還是靠團隊合作,想過三樓,都各有各的難處;反而如果是一個人暗中推別人去踩炸彈。拿別人性命換未爆彈的話,這一個人最後有很大機率能成功上樓。
早知道這樣,還不如就在二樓走廊裡待著呢……
不過人生沒有「早知道」。
麥明河將信紙捏成一團,想扔卻沒扔,還是收好了。
她跟海蘆葦雖然因為躲避爆炸而分散開了,不過只要循著彼此聲音,還是能重新聚頭。
自打他們上了樓,目前一共發生了七次爆炸,海蘆葦身邊似乎有三次,麥明河有兩次,還有兩次,好像是在無人之處發生的——兩次爆炸後,她都沒有看見現場出現未爆彈。
根據規則信的描述,未爆彈非常顯眼,是一個會出現在地板中央的大黑球。
她剛才向海蘆葦遙遙喊話,問他有沒有看見未爆彈,但是海蘆葦好像因為最後那一次爆炸,跑得更遠了,加上他耳朵也被炸得聽不清了;二人之間距離一遠,問答起來,就開始牛頭不對馬嘴——
「什麼一百萬?誰要給我一百萬?」
「我問你有沒有看見未爆彈!」
海蘆葦好像不知何時跑到走廊對面的301公寓群裡去了,愣愣地喊:「哦,你是不是說有沒有一米遠?足夠了,咱們之間肯定超過一米遠了!」
……別喊了,還是得趕緊碰頭才行。
公寓三樓的規則怪陰險的,可它沒有想到,上樓的人卻是自己與海蘆葦。
麥明河自然不會用別人性命蹚雷。
而海蘆葦,又是她以一雙居民眼睛親自感受。親自判斷過的——別說他不是那種人,就算他起了心思,都下不了手。
能信得過同伴,他們就已立於不敗之地了。
昨天慶生,玩也沒玩到,吃也沒吃到,悽風苦雨狂風暴雨裡奔波顛簸,凍得哆哆嗦嗦,跟個孫子似的,看滿大街誰都像是我爺爺。臨睡前開始有點嗓子疼,真怕感冒了。
好不容易能上床睡覺了,心想這一天終於要結束了,結果睡著之後開始腹痛……滿打滿算,把我一晚上那20多個零碎覺都加一起,頂多就睡了三個小時。
。快都了住不熬要,點短寫章這,了行不得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