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真相的路人們因為兩張圖片就輕易被帶節奏。
#蕭景辰 漢奸#的詞條,一點一點地,爬上了熱搜第一。
......
辰海影視公司,公關部辦公室。
氣氛壓抑得像是凝固了的鉛塊。
螢幕上密密麻麻地全是熱搜截圖與資料曲線。
螢幕下方,十幾個公關部的員工,正盯著各自的電腦螢幕,手指在鍵盤上飛快地敲擊著,收集資料、整理證據、監控輿論走向。
林海坐在辦公桌主位上,胸口劇烈起伏,差點氣炸了。
他拿起手機,翻到蕭景辰的號碼,撥了出去。
“對不起,您撥打的電話己關機,請稍後再撥。Please try again later……”
林海這才想起——蕭景辰在飛機上,關機了。
“媽的!”
林海猛地把手機拍在桌上。
“這幫狗屎營銷號,真是記吃不記打!”
“張毅,整理名單,有一個算一個,給我全告了!”
張毅:“……”
“林總,這次的情況,和上次不一樣。”
坐在林海對面的張毅按了按太陽穴,有些頭疼道:
“法律界定‘網路造謠’與‘誹謗罪’的核心要件,在於行為人是否虛構了不存在的客觀事實。
“但林總您看看這些營銷號發的內容——圖片是真的,公告也是真的。”
“您再看這些營銷號的標題和文案——從頭到尾,都沒有下一個肯定的結論。”
“他們用的是“雙標?”、“是不是”、“你怎麼看?”,在法律上,這叫“合理質疑”,不構成首接誹謗。”
“我們知道他們是在帶節奏,“ 張毅語氣裡帶著一絲無奈,”但法律看的是證據,不是動機。”
“他們用的圖片是真的,沒有捏造事實,——至少在表面上,他們的行為是合法的。”
“就算我們起訴,他們也可以提出抗辯——說他們只是作為媒體基於公開的事實進行合理的輿論監督和質疑。”
“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重點審查言論的真實性、是否構成誹謗、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
“這種情況,維權非常艱難。萬一官司輸了,情況反而會更糟。”
張毅冷靜且專業的分析完後,林海的臉色,一下子變得更難看了。








